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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公告
关于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行政公益诉讼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拱墅区检察院决定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9日(周四)14:30
(二)地点:拱墅区东新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拱墅区颜三路116号)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于3月8日17时前向拱墅区检察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凯亮
联系电话:0571-81957821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6日
素材 | 第七检察部
编辑 |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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