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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某某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开听证公告
关于翁某某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拱墅区检察院决定对翁某某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13日(周二)9:30
(二)地点: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拱墅区绍兴路400弄7号)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于6月12日17时前向拱墅区检察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永奇
联系电话:0571-81957896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10日
编辑 |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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