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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十佳成果!

拱墅检察
2024-10-23

十佳成果


在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

品牌成果选树展示活动中

拱墅区检察院品牌

守运蓝“行”动

获评“十佳成果”


品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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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内涵

十里银湖墅,千年古运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地处京杭大运河最南端,在大运河泽润民生、兼容并济、生生不息的文化滋养下,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打造以“守运蓝”为标志的检察文化品牌。守运蓝“行”动团队,立足行政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赓续千年文脉,擦亮“运河明珠”。



稳舵定锚,与民同行

“千百年来,运河滋养两岸城市和人民,是运河两岸人民的致富河、幸福河。”


运河泱泱,泽润民生。守运蓝“行”动团队亦将心系百姓、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稳初心之舵、定为民之锚,用心用情办好关乎民生民利的身边案,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如果没有检察机关,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住上新房……”回想起两年多以前的那场听证会,当事人倪某某哽咽的一幕依然令团队成员胡宇翔印象深刻。


2020年11月,拱墅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村民安置建房与某故城遗址保护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该案涉及群众权益维护、文物保护、依法行政多重问题,案情复杂、矛盾突出。问题究竟出在何处,化解工作又该如何推进?为了切准矛盾症结,团队多次远赴外地调查取证。


“倪某某一家因安置房所在地被认定为某故城遗址,住房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多年蜗居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国家文物遗址需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居梦也要尽最大努力帮他们实现。”团队决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1年3月,检察机关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为各方搭建“一站式”沟通的桥梁。听证会上,文物部门对遗址开发情况和后续规划作了说明,相关行政机关也承诺将加快推进异地安置工作,倪某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听证会后,拱墅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当地街道为倪某某办理安置建房审批手续,并监督发放异地安置补偿款。至此,百姓的住房、遗址的保护、多年的行政争议、当事人的“心结”与“法结”,所有问题终于得以“一揽子”解决。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是守运蓝“行”动在办案中一以贯之的行动“航标”。案例入选最高检首批“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并被国家检察官学院选为行政检察教学案例。


奋楫扬帆,益企协行

大运河流波千里,其蕴含的融汇有无、兼容并济的精神内核,引领着守运蓝“行”动团队,奋监督之楫,扬数智之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化共建共治共享。


用好数字“引擎”激活内生动力,以高质效行政检察办案,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守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办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的行政争议案中,办案检察官邵中元敏锐地意识到,这绝非偶然现象。经多渠道调查,发现辖区内极有可能存在大量未开展正常经营的虚假登记公司。


在此线索基础上,拱墅区检察院会同政法委、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综合治理虚假登记公司的工作机制,共建“虚假登记公司综合治理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打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协同共治。



相关经验获省市两级院推广应用,推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开展空壳公司专项监督治理。全市排摸虚假登记公司线索4000余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置问题公司1000余家,注销29家公司、吊销97家公司营业执照,846家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案件也获评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此外,拱墅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共护”平台,归集执法和司法办案数据880万余条,形成由检察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事前预防应用场景,被纳入全市全域数字法治监督整体框架。



连续五年联合工商联举办拱墅“检企论坛”,检察官、行政机关代表、企业家、专家学者共同围绕创业环境、恶意职业索偿、知识产权保护等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搭建检企沟通桥梁,不断绘就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崭新蓝图。


乘风破浪,向法而行

大运河奔涌向前、生生不息的文脉滋养,正是守运蓝“行”动乘时代之风、破变局之浪,守正创新、激流奋进,不断开创行政检察事业新局面的精神动力。


凝聚法治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首创“保障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先进表彰机制。先后对全区9家司法行政机关、27名个人进行荣誉表彰,全区支持检察、保障监督的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水平再上台阶。



创新和完善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同机制、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推动地方党委出台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构建综合考评、平安考核、法治拱墅考核多元融合的法律监督效果评价体系,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纳入法治考核重点项目,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手段树立法律监督权威。


如运河之水般奔腾不息的是守运蓝“行”动奋斗不懈的精神长河。近年来,办理的案例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广泛报道,工作经验多次被最高检业务厅、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工作业绩走在前茅。1件案例获评指导性案例、2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多起案件被省市院评为精品案例。4名成员入选全国及省市级行政检察人才库,获评省市级标兵、能手。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集体二等功、区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行”者无疆,万里可期

拱墅检察将进一步把

守运蓝“行”动的精神品格融入

“四大检察”的鲜活实践中

从小切口到大保护

打通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的共治渠道

走好检察为民护企远航之路



来源丨杭州检察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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