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今起正式访问德国和比利时,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声音上升的背景下,此访将是一次致力于维护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与多边主义的“务实之访”。2004年以来,欧盟连续位居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多年保持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据德方统计,2016年,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德国在全球范围内最大贸易伙伴,德国也是中国在欧洲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德、中欧、中比加强合作,不仅实现互利双赢,也可以在世界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半个多月前举办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上,人大重阳推出“一带一路”故事系列丛书,其中《贸易畅通——共赴财富通途》分册中,专门论述了“开辟贸易新空间”,下文为其中内容。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致力于推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建设连接全球的贸易园区网络、提升新兴贸易合作水平方面,为区域内各国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贸易畅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总体来讲,中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努力:
第一,建立包容和开放的协调经贸合作机制
建立包容和开放的协调经贸合作机制是顺利拓展“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基础,横向上,构建政府、企业、金融保险机构的横向经贸合作协调机制;纵向上,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海关、质检等机构的纵向经贸合作协调机制;立体上看,与沿线国家签订综合性双边和多变贸易和投资协定。
第二、制定经贸合作的指导意见
制定和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能力建设,深化“一带一路”项目合作措施清单的商谈;建立“一带一路”对外投融资合作产业目录,引导对外投资合作的产业方向和重点区域;制定覆盖面广、惠及面大、包容性高、可操行性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三、推动“一带一路”自贸区网络建设
“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重点之一是在积极同沿线国家和次区域商建自由贸易区上,通过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实现次区域深度合作。推动在上海合作组织(SCO)、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现有区域、次区域合作中增加“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议题,充分发挥双、多边经贸联(混)委会等现有机制作用,全方位推进双边、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形成范围更大、层次更高、合作更深入的区域合作新格局,逐步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
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一直未停止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的努力,“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推动贸易便利化的进程逐渐加快,为全球建立公平公正的贸易体系做出了贡献。中国推动贸易便利化的内容主要是:双边/多边自贸协定、通关一体化、双边/多边投资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
首先,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沿线各国双边自贸协定谈判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已对外签署自贸协定14个,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谈判的自贸区9个,正在研究的自贸区6个;同时,多边自由贸易框架也在不断完善。2016年6月,在上海合作组织的塔什干峰会上,中蒙俄三国签署了《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第一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将正式启动。截至去年8月底,中国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波兰、老挝等9个沿线国家开展了8个合作规划编制。同时,中国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开展了亚太自贸区联合战略研究;强化了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体制建设,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逐步形成。
此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关一体化进程也取得了显著成绩。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分别是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银川、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和拉萨10个海关,其中涉及9个省、自治区。2015年4月27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这十大海关关长在青岛签署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合作协议》,以实现区域通关监管一体化来提高效率,十大海关辖区内的9万家海关注册企业的通关成本估计可以降低20%至30%。中国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组织开展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举办了海关高层论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推动沿线国家货运班列建设,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加强了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积极参与关税减让谈判;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已与新加坡、韩国、欧盟和中国香港签署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为中国高信用企业在互认国家和地区争取便利的通关环境。并为支持海峡两岸企业发展,促进贸易便利,海峡两岸海关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
贸易便利化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投资便利化。目前,全球尚未建立统一、系统的多边投资规则体系,服务贸易也主要面临市场准入即投资问题,各国对投资全球化倍加关注。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进程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努力:
第一,制定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谈判规则
首先,制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负面清单”。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各方的负面清单,并制定积极的谈判政策,推动中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然后,构建新的国际贸易统计规则。目前中间品贸易超过60%以上,跨境电商越来越多,贸易统计规则面临更新,在贸易统计中反映真正贸易增加值的部分。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的经贸投资特点,提出和倡导构建新的国际贸易统计规则。
第二、提高国际投资保护待遇标准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多是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比中国低,部分国家主权信用状况不佳,各类风险将长期存在。通过确立较高标准的投资保护待遇,符合各国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参与国际投资规则实践的现实选择。
中国将通过多边投资协定为资本的输入和输出提供便利,为企业走向海外给予投资保护。中国将按照准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方式来进行中美和中欧的BIT谈判,在双多边的投资谈判基础上逐步参与和完善全球投资规则。
在中国的努力推动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投资协定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已与10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并建立了经贸联委会机制和投资合作促进机制,为双方企业开展相互投资和合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在此背景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增长潜力巨大。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投资累计已达511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2%;其中,2016年上半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68.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7.7%,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尼、印度、马来西亚、老挝、俄罗斯等国家地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对中国实际投入外资金额投资33.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8%。2016年全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3个国家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8.5%。
此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力度也在加强。截至2016年11月,中国已与5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初步形成了覆盖主要投资来源地和对外投资目的地的税收协定网络,强化了消除投资壁垒功能。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统筹协调规划了各类贸易园区的建设,建立了针对各类贸易园区的政府磋商机制,重点推进包括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双边合作区协定在内的政府保障机制建设,为合作区建设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优惠。在建立全球贸易园区网络方面,中国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努力:
第一,建立完善海外贸易园区的国标和产业指引、境外投资指南等,扩大政策性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覆盖面,完善境外商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合作区发展的引导、监督和服务职能。
第二,综合考虑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不同发展诉求、合作意愿、资源禀赋、投资环境、产业基础条件等,进一步明确了贸易园区建设的重点国别和主导产业,引导了合理的贸易园区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
第三,鼓励贸易园区企业通过商业地产开发、产业链建设、服务增值等多种方式拓宽园区开发的业务领域,建立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加强了与东道国的沟通协调力度,增强了对东道国本地就业、国际产业带动和经贸辐射等作用。
第四,拓宽对贸易园区的融资渠道,正研究开放以国家确认的合作区资产为抵押,未来或将允许企业以境外资产、矿业开采权、土地等作抵押盘活海外资产,激励国内金融机构开设海外分支机构,并为入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利用援外资金、亚投行资金、丝路基金,适度向贸易园区建设必需的水电路等外部配套设施建设倾斜。
最后,推动贸易园区入驻企业往多元化方向发展,接纳东道国企业、第三方国家企业,构建多方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产业集聚平台;重视管理服务往本土化方向发展,利用贸易园区的东道国人才对本国国情的认识,提高贸易园区建设效率。
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的贸易全区基本上分为三个种类,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境外经济合作区,这些贸易园区是中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先手棋,在共同打造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已在沿边重点地区设立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5个(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内蒙古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17个、跨境经济合作区1个(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在建跨境经济合作区11个。
在境外经贸合作区方面,中国也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已初步在境外形成了一批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重要平台。商务部数据中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企业在36个国家在建初具规模的合作区共计77家,累计投资241.9亿美元,入区企业1522家。其中,在20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在建合作区占总数的72.72%。不仅降低了中国企业的相关风险,还通过合作实现了共同发展。
虽然美国主导的TPP/TTIP面临停摆,但是其强调的服务贸易则指出当前全球新兴贸易的核心。“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对服务贸易也提出要求,在这方面,中国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在服务贸易的规模上,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服务贸易达到5.35万亿元人民币,首次突破5万亿大关,预计世界排名将继续保持第二。服务贸易占外贸比重达到18%,比2015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广告服务、维修服务、金融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出口增幅分别达到47%、48%、50%。而与“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服务进出口额合计1222亿美元,占比提高了3.4个百分点;其中服务出口额占比达21.5%,比2015年提高11个百分点。在服务贸易协定的方面,也有突出进展。中国和新西兰已经决定启动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国和澳大利亚正在商讨启动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升级谈判上。这两者包含了大量关于服务贸易规则相关的内容。此外,中国继续推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进展,并获得欧盟等重要经济体的支持。
总体上来说,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的递进也是中国外贸转型升级的大势所趋。无论从新一轮全球自由贸易的大趋势看,还是从中国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看,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是大势所趋。一方面是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自由贸易进程正在提速。中国要形成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性经济新格局,有序扩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另一方面,把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机遇,以服务业市场开放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将服务业市场开放作为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在未来,以服务贸易为重点推进双边、多边、区域性、全球性自由贸易进程,这取决于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有多大的突破。适应快速上升的全球服务贸易要求,有序推进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共建自由贸易区网络。需要与其他服务业主要部门配合协调,全面推进《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和规则落实,制定相关政策法律措施。要建立海外服务贸易中心试点带动中国物流、建筑、金融服务等产业走出去。
(欢迎关注人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成立于2013年1月19日,是重阳集团董事长裘国根先生向母校捐款2亿元并设立教育基金运营的主要资助项目。
作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人大重阳旨在把脉金融,钻研学术,关注现实,建言国家,服务大众。人大重阳聘请了来自 10 多个国家的 96 名前政要、银行家、知名学者为高级研究员,与 30 多个国家的智库开展实质合作。
目前,人大重阳被中国官方认定为 G20智库峰会(T20)共同牵头智库、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一带一路”中国智库合作联盟常务理事、中国-伊朗官学共建“一带一路”中方牵头智库。2014年来,人大重阳连续三年被选入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推出的、国际公认度最高的《全球智库报告》的“全球顶级智库150强”(仅七家中国智库连续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