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十年金融合作回望,信息量极大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金融杂志 Author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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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没有重走金融霸权的老路,不谋求地缘政治优势,不干涉项目所在国家内政,更没有对外输出金融危机,也没有构建不平等的国际金融经济秩序,相反,中国带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的是便捷的金融服务、创新的投融资平台、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普惠的投资合作项目、共赢的产出效果与持续的风险管控能力。
本文刊于核心期刊《中国金融》2023年第13期
“一带一路”十年金融合作的中国理念
2013年秋季“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时,金融合作就被提上重要日程。迄今为止,中国已与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多数都涵盖金融合作的内容。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首份“一带一路”政府白皮书《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资金融通”作为“五通”之一正式被提出。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中明确提出:“要切实推进金融创新,创新国际化的融资模式,深化金融领域合作,打造多层次金融平台,建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此后在2018年、2021年中央召开的两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金融合作的重要性。
框架性地梳理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十年始终的金融合作进程,至少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金融机构的新设与互设。中国作为“一带一路”首倡国与重要参与国,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增设与拓展了越来越多的融资平台。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服务“一带一路”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国家开发银行前五年就为600多个“一带一路”项目提供融资1900多亿美元。截至2020年末,共有11家中资银行在2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80家一级分支机构。3家中资保险公司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设有7家营业性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共有23个国家和地区的48家银行在华设立了分支机构与代表处。2014年11月,中国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2015年12月,全球首个以基础设施投资为主要目标的多边金融开发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成员国数量一度达到104个。中国发起成立人民币海外基金、中哈产能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等。许多中国地方或企业也设立了“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基金。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产业投资涵盖基建、能源、交通、农业、高科技和金融等行业,双向投资累计超过2700亿美元。根据全球知名金融数据提供商路孚特“一带一路”数据库,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已规划或在建“一带一路”项目共计3164个,总金额达4万亿美元。算上近三年来的新增项目,笔者估计,“一带一路”十年的项目总金额至少达到5万亿美元。这背后离不开中国金融机构服务意识的增强以及新设与互设金融机构的参与。
二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自2001年起,中国开始与泰国、日本、韩国等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2013年以后,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签署本币互换协议更为积极。根据《2022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截至2021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已经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有效金额3.54万亿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末,境外主体持有境内人民币股票、债券、贷款及存款等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10.83万亿元,同比增长20.5%,主要离岸市场人民币存款接近1.5万亿元,离岸人民币市场交易越来越活跃。在“一带一路”资金融通的助力下,目前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五大储备货币、第五大支付货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排名第三,超过英镑、日元,仅次于欧元、美元。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在“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取得诸多新突破:在以色列,人民币自2022年开始被新增纳入其外汇储备;2022年7月,白俄罗斯将人民币纳入其货币篮子,权重为10%,与欧元齐平;2022年12月,毛里求斯成为继南非和赞比亚之后,第三个落户人民币清算中心的非洲国家;在巴西,2022年人民币超过欧元成为第二大国际储备货币;在俄罗斯,人民币是2023年2月交易量最大货币,首次超过美元;俄联邦国家财富基金将人民币资产的潜在份额上限从原来的30%提升到60%。2023年3月28日,中国首单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口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交易达成,标志着中国在油气贸易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交易探索迈出实质性一步。2023年4月26日,阿根廷宣布将使用人民币结算从中国进口商品贸易。很明显,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离不开“一带一路”的金融合作。
三是货本市场开放加速。早在2017年5月16日,中国与阿根廷等26国财政部门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呼吁以“平等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推动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融资体系,鼓励各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出口信用机构继续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推动商业银行、股权投资基金、保险、租赁和担保公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及其他金融服务。2022年中国证监会在回复当年全国政协《关于试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企业在我国A股上市的提案》时表示,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A股上市,促进资本市场制度型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2018年至2020年,有36家外资控股企业在A股上市,募资总额共计442亿元。截至2019年11月底,交易所债券市场新发行6只“一带一路”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募集资金67亿元。近年来,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2020年11月1日起,中国正式施行《QFII、RQFII办法》,旨在降低准入门槛,便利投资运作,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申请文件,缩短审批时限,实施行政许可简易程序,稳步有序扩大投资范围,新增允许QFII、RQFII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允许参与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根据证监会官网公开资料,截至2023年4月底,超过850家境外机构被核准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中国与新加坡等国的多家境外交易所签订合作备忘录,推动以互挂ETF的形式实现互联互通。针对“一带一路”各国建设特点,中国及各国保险机构还推出并购保证保险、反向分手费保险、政治风险保险、员工绑架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针对性强的新型保险产品,支持“一带一路”海外投资与融资进程。2013年至2018年,中资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投资计划形式支持“一带一路”注册规模就已高达约1万亿元。可见,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直接融资方式,正日益成为“一带一路”重要的融资渠道。
“一带一路”十年金融合作的经验
“一带一路”十年金融合作,正在形成以“共同参与、提升效益、夯实服务、创新模式、防范风险”为特征的高质量金融支持体系,不断凝聚各国共识,动员更多金融机构加入,扩大金融供给规模,努力解决当前全球发展的融资难题和弥补原有国际金融体系的不足。“一带一路”十年金融合作折射了中国对外金融拓展的初步探索,也反映了中国金融积极、正向的国际影响力。然而,中国这条创新型的金融强国之路,未来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并予以发扬。
金融自信。长期以来,中国在现代金融业的国际合作上一直是发达国家的跟随者或“搭顺风车者”。“一带一路”十年的金融合作说明,无论从货币互换,还是投融资模式,或是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中国都在尝试着国际合作的角色转换与升级,不再对西方经验亦步亦趋,而是敢于担当,将本国富有成效的经验与他国分享,成为提供国际社会公共产品的领衔者。更重要的是,中国没有重走金融霸权的老路,不谋求地缘政治优势,不干涉项目所在国家内政,更没有对外输出金融危机,也没有构建不平等的国际金融经济秩序,相反,中国带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的是便捷的金融服务、创新的投融资平台、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普惠的投资合作项目、共赢的产出效果与持续的风险管控能力。实践证明,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不断吸收着西方金融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时刻警惕着西方金融危机周期性爆发的失败教训,持续结合市场配置资源高效性与政府整合资源有力性的双重特征,创新跨国金融合作模式,既造福于当地国家,也提升本国利益。未来,中国理应更有信心地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合作,完善国家之间、机构之间、企业之间的对话与协调机制,强化与各国发展规划对接,挖掘第二个十年的投融资合作空间,优化国际金融商务秩序。
(注释及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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