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周来袭!请收下这份考前必读~
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综合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方式之一,通过考试促进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提示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考生须同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提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若证件遗失,须持学院开具的附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证件照片、复印件不能代替原件;自觉将证件放在课桌左或右上角,以备检查;考试开始 10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无证件和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二、进入考场后,考生应按指定座位入座,并服从监考人员对座位的调整。
三、考生须在考场签到表中签到,严禁他人代签。
四、闭卷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任何书籍、资料、带字的纸张、手机及其他具有文字存储及收发功能的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非考试用品须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到指定地点。考试开始后,如发现上述物品仍随身携带或放在课桌内、座位旁、身边衣物内等,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试卷和草稿纸由学校统一印发,学生不准使用个人自备纸张。
六、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后,考生在答题前须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指定位置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一律不得使用铅笔填写。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七、考试时除试卷印刷、题意不清方面的问题外,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与试卷有关的其它问题,且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上厕所的考生需监考人员陪同前往。
八、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肃静,认真、诚实地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在考场上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偷看书、笔记、讲义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互换试卷、互对答案,不得由他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凡答过的试卷有字的一面一律向下放置,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
九、考生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工作。监考教师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诽谤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依校纪校规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十、考生在交卷时,不得漏交试卷或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得拖延时间。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清楚,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离开。
十一、考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和喧哗。
十二、考试期间教务处将对各考场进行视频监控巡查及实地考场巡视,发现违纪考生一律严肃处理。同学们在复习迎考中也要注意劳逸结合,以良好的精神状 态投入考试。预祝同学们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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