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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实在胆大!男子使用伪造号牌肇事逃逸 交警24小时内迅速查获

点击「蓝字」可快速关注微信名: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使用伪造号牌、肇事逃逸、与准驾车型不符……”这么多交通违法行为竟全都发生在一位车主身上,真是够“胆大”!因怕担责,事故发生后肇事车主驾驶车辆迅速逃离现场,在经过不到24小时的侦查,寻乌交警迅速将肇事嫌疑人王某查获。





事情回顾





2020年12月20日晚,王某驾驶一辆使用伪造号牌的小车从寻乌县华南汽车城出发往城北村方向行驶。23时03分许,车辆途经华南汽车城红绿灯路段时,撞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迅速逃离现场。事后被群众发现并报了警。


为让肇事者没有喘息的机会,现场勘查民警连夜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民警通过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资料,把嫌疑目标锁定在一辆车牌号为粤M的银灰色的SUV车上。但是经过公安网络查询,民警发现该号牌所登记的车辆与肇事车辆不符,于是断定该车使用了伪造号牌。



得知情况后,办案民警在次日一早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启动预警拦截机制,指挥调度警力对全县主要道路,停车场、修理场、小区进行地毯式排查,并采取技侦手段逐步缩小调查范围,经过汇总所有信息后,最终确认肇事嫌疑人是寻乌籍男子王某,同时还查明王某只有摩托车驾驶证。最终肇事司机王某于21日晚依法传唤到案。



经查实,当晚王某是在送朋友回家的途中发生事故,在撞坏隔离护栏后,因自知没有小车驾驶证,而且认为自己挂的是伪造号牌,交警没办法找到,于是在发生事故后,心存侥幸再加上慌张,便选择了逃跑。最终,王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发生事故后逃逸,县公安机关对王某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抱着侥幸心理逃逸,等待肇事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刘春

审核:曾双明

素材来源:事故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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