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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禁火令!野外用火全面禁止!
关于全面禁止一切
野外用火的通告
当前,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2021年1月14日发布了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为积极响应,切实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寻乌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1月15日至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重点戒严期。
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2.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
3.禁止在林区内吸烟、野炊和烤火;
4.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炼山、焚烧疫木等。
二、重点戒严期间违规野外用火视同烧山处置,违犯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2831106。
寻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
编辑:刘春
审核:曾双明
来源:寻乌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