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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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有关精神,近期,我省研究出台了《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强调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保持外贸稳中有进发展势头;
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包括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加快培育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探索开展转口贸易、离岸贸易,积极扩大进口、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走出去”带动出口、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围绕稳外贸和高质量发展两大目标,统筹考虑短期应对和中长期发展,在稳外贸的基础上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省外贸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制定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政策措施,争取在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瓶颈和深层次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围绕产品创新、业态和模式创新、平台创新、政策创新等方面,探索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和着力点,推动我省外贸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四是坚持协调发展。更加强调外贸与产业、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外贸与招商引资和“走出去”的协调发展。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与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行动方案》的落实落地,稳步推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0日
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培育我省外贸竞争新优势,稳住外贸基本盘,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持外贸稳中有进发展势头。到2023年,出口额在全国位次前移1-2位,占全国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综合保税区出口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出口占全省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力争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各提高2个百分点;外贸发展的新动能加快集聚,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会展企业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接国际性展会在我省举办,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继续实施“千企百展”工程,优化重点展会计划,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华交会)参展组织工作,深耕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鼓励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抱团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境内外重点展会,开展集中布展和统一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参加各类线上展会,加大数字外贸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企业通过官方专业机构调取海外市场信息。指导外贸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支持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外贸新业态企业。引导各地出台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生产型出口型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尽快出口。对外贸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跟踪帮扶,鼓励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供应链。对有资质无业绩的企业、供货外省出口企业分类施策开展帮扶,扩大自营出口。支持汽车生产企业扩大出口。支持企业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到境外重点市场开展二手车展示、销售、维修等网点建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帮助企业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3年,全省有进出口实绩企业突破6000家,其中有出口实绩企业突破5500家,出口1亿美元以上企业达到30家。
(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巩固精深加工农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推动产品高端化、精细化发展。着力提高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鼓励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获得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
(四)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积极探索保税维修和再制造等加工贸易新业态。充分发挥南昌、赣州、吉安、上饶、宜春5个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平台作用,鼓励引进加工贸易产业链高端领域的龙头企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五)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基地,促进贸易与产业深度融合,带动我省制造业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组织境外采购商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力争到2023年,我省获批新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超1亿美元外贸产业集群达到35个。
(六)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积极申报江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力争2021年取得积极进展。培育重大活动品牌,坚持办好世界VR产业大会、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樟树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充分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展会办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升进口贸易发展水平,积极申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七)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设立品牌专卖店、仓储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在目标市场和国际贸易中转地建立海外营销公司和分拨中心,融入境外零售渠道。对企业在境外建立的、面向全省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江西名优商品展示中心、批发展示中心、“海外仓”等国际营销网络平台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到2023年,我省设立国际营销网络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八)加快培育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已获批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南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二期建设和南昌国际邮件互换局稳定运营。推动南昌国际邮政互换系统与全省综合保税区辅助系统平台对接,打通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保税网购业务邮包方式出口堵点,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保税网购出口速度。推动符合条件的设区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力争到2023年新批2-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支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引进国家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落户江西,2023年前力争引进落户1-2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商品市场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力争到2023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亿美元,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累计带动出口超20亿美元。
(九)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动文化贸易、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加强文化出口基地建设,认定一批省级文化出口基地。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国内外重点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强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发挥南昌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加快转型升级。
(十)积极探索开展转口贸易、离岸贸易。充分利用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引导各地引进和培育一批转口贸易经营主体,给予个性化政策支持。研究实施与转口贸易相适应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鼓励我省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开展离岸贸易,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
(十一)积极扩大进口。进一步扩大进口,促进进口与出口均衡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进口贴息资金支持,用好用足省级进口贴息资金,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紧缺物资、优质消费品进口,吸引高端消费回流。稳定铜矿砂、铁矿砂等资源性产品进口。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作用,扩大投资贸易合作。鼓励企业用好进口预付款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等工具。推动南昌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境冰鲜水产品和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加快建设、投入运行,发挥好九江、赣州进境肉类和九江进境粮食等指定监管场地的功能。支持赣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积极争取在景德镇等地设立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2021-2023年,力争每年我省进口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出口标准和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和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支持外贸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合作,培育自主品牌,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系统优化企业形象和品牌建设体系。支持外贸企业在境外开展自主品牌宣传推广。广交会、华交会等展位安排向自主出口品牌企业倾斜。将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列入企业参加税务等监管部门分类管理评级的重要依据。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加强外贸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维权援助。加大对进出口商标专利侵权、网络侵权盗版等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力争到2023年,自主出口品牌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出口占全省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
(十三)鼓励企业“走出去”带动出口。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企业加大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力度,加快建设赞比亚江西工业园等重点境外经贸合作区,通过对外投资、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我省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等出口。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推动重点企业深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力争到2023年,对外投资合作带动出口6亿美元。
(十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行业机构的合作对接,共建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提升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企业比例,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内办结。压缩海关内部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预约通关100%响应,实现7×24小时全天候通关。推进赣欧班列、铁海联运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赣欧班列和铁海联运精品线路。推动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新开国际货运航线航班,重点打造中欧货运通道,建设中部地区具有竞争优势的航空货运枢纽。进一步简化外贸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降低门槛。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外贸订单、信保保单、应收账款质押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鼓励外贸企业利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和江西省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积极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不断提高我省人民币跨境收付占本外币跨境收付的比重,支持省内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试点。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省商务厅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向国家对口部委争取政策支持,协调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重点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十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外贸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各设区市也要安排资金支持本地外贸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重点市场的承保支持力度,合理合规降低对重点市场的短期险费率,提高对重点市场的风险容忍度,鼓励企业投保出运前信用保险。鼓励我省贸易促进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提高服务能力,为推进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外贸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外贸专业人才。
(十七)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加强调度分析和预警监测,提前研判全省外贸走势。进一步发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基层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四位一体”贸易摩擦应对机制作用,指导我省涉案企业做好应对工作,妥善处理贸易纠纷。加强“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服务和监管工作,完善服务措施,规范许可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严防敏感物项和技术流入非法渠道。
(十八)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外贸高质量发展纳入全省开放型经济考核。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全口径的海关统计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引导各地将政策资源、工作重点向外贸高质量发展集中。健全正面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真抓实干、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市县的激励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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