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机 动 车
相关法条:
这里具体情形很多,我们就来列举几种常见的情形,下面这些都将被认定为“不避让行人”的情形,将会被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常规情形:↓↓↓
1、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我们驾驶员加速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
2、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减速缓慢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
3、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鸣喇叭后,在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
4、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占用人行横道线停车等候的;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管是常速、加速、缓慢通过;还是说因为行人太多或者其他情形,机动车最后被逼停在人行横道线上,无法继续通行;这几种情形都会被处罚,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停车让行”。
有的驾驶员会说:“我来不及刹车,只能停在横道线上等候,我不是故意占道停车的”。这一观点公安交警部门是不予认可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而不是到了人行横道线才想到刹车避让,其实这时已经为时已晚,往往很多死伤交通事故悲剧都是这样发生的。
1、右转弯、左转弯车辆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线上通行时,没有停车让行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2项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2、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推行视为行人,也同样适用上述停车让行规定;
3、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骑行的,机动车也应减速缓慢行驶,注意避让。
4、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上述列举不一定全面,但是总而言之,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的通行规定通行,养成文明驾驶、文明交通的习惯,才是我们交通参与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