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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的半地下室里竟建起了育儿所?这里的环境让人......

对于很多家有小宝宝的父母来说

家门口能有个托管3岁以下

婴幼儿的育儿园

这简直是一件大好事

不仅可以提供很多方便

还可以解决很多

职场爸妈带孩子难的问题

而如果这个育儿园恰巧就在居住的小区内

那简直是一件更幸福的事情了


可是在鼓楼区的圣淘沙花城

这样一家设置在小区里的育儿园

却引发了诸多矛盾

并且这个矛盾的时间已经持续了好几年

而随后开办的育儿园食堂

则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这究竟又是为什么呢

一起来看看

☟☟


看完以上视频,这所在小区架空层内的育儿园,反映了这几个问题。


  1. 这个育儿所就开办在小区一楼的架空层内,而且二楼就是住户,所以噪音不可避免。尤其是小朋友活动时,上下学接送时,一直都非常影响居民生活。

  2. 从今年开始,育儿园又在另一栋楼开办了食堂,做饭时油烟向上跑,非常影响楼上居民的生活。

  3. 诸多居民都质疑这样一所开在架空层里的幼儿园是否有相关办学资质呢?如果有这样的资质,如此潮湿阴暗的半地下层又是如何通过办证审核的呢?


随后记者也根据居民反映的情况,随后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记者首先来到南京市卫计局,家庭发展科科长毛晓勇向记者介绍道,圣淘沙育儿园已经在民政部门领取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已经可以开园。


而对于记者提出的办学环境等相关问题时,毛科长这样回应☟☟



按照毛科长的说法,育儿园在卫计部门的备案并非办园的前置条件,重要的是他们领取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随后记者又去往鼓楼区民政局,却听到了不一样的说法。


鼓楼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发展科金津科长出示了2016年圣淘沙育儿园前来办理民办非企业证书时的全套材料,其中有一份鼓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审查意见。


金科长表示只要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以后,才能到我们民政这块办理。没有业务主管单位许可,我们是办不起来的。而这所育儿园的业务主管部门就是卫计部门。


那么另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又是如何获批的呢?↓↓↓



我们现在都知道,现在在居民楼下开餐饮必须要得到楼上住户的同意,而这样一家设在住宅楼架空层里的育儿园和食堂就这么开起来了。


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应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不应设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而这样一个设在架空层里,南面就是山坡的育儿园,也就开了多年。


当我们告诉业主们育儿园和食堂都证照齐全的时候,大家都觉得难以置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


每个部门都认为自己是依法依规地给圣淘沙育儿园和食堂发了证:食药监局之所以给育儿园发证,是因为民政先发了证,而民政之所以发证,是因为育儿园的主管单位鼓楼区卫计局早在2016年就已经通过了审核,偏偏鼓楼区卫计局称,直到现在这家育儿园还没有完成备案手续。这是不是看起来更令人难以置信?那么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现在二胎放开,在目前以及今后,育儿园必定会有很旺盛的市场需求,那么这样的办证流程是不是就会成为一种常态?会不会有更多的育儿园和食堂就在这样的架空层里,在居民的一片反对声中建设起来?


同时我们注意到,2018年4月28日,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也是全国首个有关幼儿托育工作的地方规范和标准。


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仅凭这一条,不能提供产权证明的房屋就不能作为育儿园的开办场所。


鼓楼区卫计局的毛科长也承认,目前对于育儿园的相关法规不明确。那么我们希望更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出台,不要再让育儿园和周边居民产生这样不必要的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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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来源:南京广播电视台《今日聚焦》

责编:周芷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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