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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高空抛物又惹祸!一孩子生命垂危!现场不忍目睹!

出门在外好好走路

最怕的是祸从天降

前几天,深圳一个5岁男童

被坠落的玻璃窗砸伤遗憾离世

噩耗还是传来!


今天下午5点40分左右

据南京鼓楼警方表示

南京东宝路附近又发生一起

高空抛物伤人事件

图自网友


一名路过的小学生被砸中

受伤倒地

目前已被送往医院抢救

@937江苏新闻广播微博截图


据网友反映

目前小朋友已经脱离危险

(图片来源:网友群)


对此,网友表示必须严惩


令人愤恨的是,

这不是天灾,这完完全全就是人祸。

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



好好走在路上,可能被“天降大狗”砸成高位截瘫。


散完步,推着孩子回家,可能被板子砸倒。


路上跟朋友聊个天,可能被不明飞行物砸得不省人事。


接个电话,天上也能掉下来个大沙发。


甚至于连还不会走路,3个月大的孩子都不能幸免于难。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

感受一下


一枚60克的鸡蛋

从4楼抛下来会让人起肿包

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

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头骨

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你不经意间从高楼扔下的小物品

有可能会给楼下的行人

带来致命打击


那么问题来了

高空抛物导致的各种事故

最终谁来担责呢?

高空抛物谁担责?

✔《侵权法》第85条规定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法》第87条也说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侵权法》规定,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可免除补偿责任


我们的楼变高了

我们的素质和警惕意识

又提高了多少?

关于高空抛物

你有什么想说的

欢迎下方留言区发表你的看法

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以身作则!


本文章由南京广播电视台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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