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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管监控业主近两年,多名女性被“特别关注”

如果你的日常生活起居,
被别人了如指掌,
是不是特别没有安全感?
你何时出门、去了哪里、和谁一起......
甚至你这次出去,
是准备做什么,
都被别人掌握得一清二楚......
想到这里,小编脊背发凉,
不敢再想下去了。

然而,这些仿佛侦探小说的情节,却是发生在四川成都李先生身上的真实事件,在不知不觉中,他和小区其他业主,被物业监视了长达近两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01互相不满被监视“报复”
李先生说,自己因不满物业服务,建立了业委会,物业得知后,希望他别这么做,被他拒绝了。于是,从2021年3月起,物业开始全方位24小时监控他的行踪,长达近两年。

而在今年4月,小区物业的一名主管离职后,向李先生提供了大量微信群聊截图和视频,赫然是物业监控他行程的“证据”。

李先生这才知道,自己被物业称作“大帅”,这一年多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大帅监控群”里被“直播”。

“包括我几点出门、坐的哪部电梯、在哪家店吃饭都有记录,太恐怖了。”

据这位前主管透露,物业拉了一个8人微信群,专门监控以李先生为首的几名业主,安保人员会定时汇报他们的动态,并以图、文、视频的方式,汇报给小区物业经理。

李先生表示,有八九名业主被“重点监控”,一些年轻女性,甚至受到了“特别关注”,她们的行踪也被监控拍下并传播。
02报警!目前已停职
今年九月,李先生决定报警,并说服了向他提供证据的前主管去派出所作证。

11月3日,小区物业方面表示,涉事物业经理目前已被停职,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李先生的遭遇,让很多网友感到“细思极恐。
03既不合法更不合理
针对此事,法律界人士表示,作为小区物业,用不正当的方式监控业主,既不合法、更不合理,物业公司有保障小区安全的义务,可以进行适当的监控,比如在公共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等,但这些监控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偷窥业主的日常生活。

“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对业主进行监控或者‘盯梢’的行为,涉嫌侵犯业主的隐私权。”

法律界人士表示,种监控行为当然是违法的,但把他人的监控截图发在群里、传播,是否违法还不好说,“因为有的时候我们在群里,经常会使用他人的一些肖像,只要是合理使用,都是可以的。”


另一位法律界人士则表示,物业的这种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可能涉嫌违反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界人士提醒,对于隐私权被侵害的问题,业主要提高法律维权意识,若发现个人隐私受到侵害,可以报警处理,另外,也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对安装监控的位置、必要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个人隐私,不容侵犯!


来源:综合自央视网、九派新闻、封面新闻编辑:波波主编:刘强、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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