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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可享受这些政策


西藏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两降一升”工作目标,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补齐短板,我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向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那么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我区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可享受哪些政策吧~~~

惠民政策护母婴安全

我区深入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优惠政策。农牧民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可在享受农牧区大病统筹基金中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政策的同时,农牧区住院分娩孕产妇及护送者(一名家属、一名村医)各奖励50元,产妇享受一次性住院分娩生活补助1000元。提前待产的,待产期间按每天30元给予生活补贴。

自治区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实施母婴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惠民工程,减轻孕产妇、婴儿住院医疗以及女性乳腺癌、宫颈癌患者住院治疗费用。

保障范围:

一是西藏自治区户籍的围产期妇女因妊娠或分娩并发症或合并症、终止妊娠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是婴儿因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是女性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患者经县级以上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两癌”的住院治疗费用。赔付方式:孕产妇和婴儿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扣除300元免赔额度后9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15100元。

“两癌”患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100%赔付,最高赔付20100元。

强化措施护母婴安全

2018年以来,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安全管理,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五色”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登记上作出明显标注,从源头严防风险,严守安全底线。同时,加强危急重症救治工作,安排部署危重症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确定自治区人民医院、拉萨市人民医院为自治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按照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标准,为孕妇提供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并提供孕期营养、围产期保健、母乳喂养等知识宣传和咨询指导。为婴幼儿提供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保健服务,并提供辅食添加和常见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增强防治护母婴安全

继续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干预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等工作,优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程,提供便民利用服务。为促进先天性结构畸形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减轻贫困患儿家庭医疗负担,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和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启动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落实项目护母婴安全

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按照国家任务数实现县域全覆盖,开通“两癌”检查个案网络直报工作;

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项目覆盖全区7地市74个县区6—24个月龄儿童,进一步改善了我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了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

积极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降低对妇女儿童的影响;

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建立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开展产(儿)科专业人员培训等产(儿)科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

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筛查制度,通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极大保障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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