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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 | 夜视无人机下,汉江偷捕一览无余!

护鸟君 让候鸟飞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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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焦点访谈》报道:禁渔令下禁渔难


从今年1月1日开始,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开始实施。


然而在长江部分流域,有一些人铤而走险,用各种手段非法捕鱼,包括用电捕鱼,用网眼密集、连小鱼都无法脱身的地笼网捕鱼,甚至用农药捕鱼。


近年来,让候鸟飞伙伴、位于湖北襄阳的汉江候鸟守护团队多次举报襄阳市非法电鱼及非法捕捞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6月底,志愿者巡护中发现有大量违法捕鱼行为,向国家生态环境部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调查人员接到志愿者举报,与焦点访谈的记者立刻赴汉江进行现场调查。


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禁渔令下禁渔难
6月25日凌晨4点,在志愿者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江边的一个渡口。这里通常是打渔交易的地方。由于近几天流传江面有无人机飞行,风声变紧,交易也变得隐蔽起来。
志愿者:他们本来是下河捞鱼的,装鱼的三轮、面包车,都是来拉鱼的。他们看到陌生的车和人,就站在这里观望,不敢轻举妄动。

第二天凌晨两点多,记者又接到线索,称在汉江某个段落夜间又有大量电鱼船出没。
当志愿者和记者到达江边时,江面传来马达轰鸣声。记者利用红外热成像仪在江面上寻找非法捕捞的船只,很快非法船只就现形了。

渔船没开灯,只是不时有几束灯光在水面扫射。此时岸边有汽车经过,看到汽车灯光,船上发电机的声音马上停止了,江面上的零星灯光也立刻全都熄灭了。

按照刑法、渔业法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像这种非法电鱼如果被抓住,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可即便有如此严格的法律规定,汉江上的非法捕鱼行为依然猖獗。
为何非法捕鱼屡禁不止?
志愿者说,非法捕鱼猖獗的原因,一方面是获利高。
据介绍,现在的江鱼,一般情况下都能卖到几十块钱一斤,贵的可以卖到一百多块钱一斤。非法捕获的江鱼,大的、名贵的直接运到外地,小的、最差的也可以卖到十几块钱一斤。由于电鱼的成本很低,偷捕者一个晚上少则可以赚一千多块钱,多则三千多块钱。
此外,在禁渔期仍然出现疯狂电鱼行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主管部门的缺位。
志愿者说,他们一直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电鱼的情况,但都没有回应。他向记者展示了手机上向当地执法部门反映情况的信息。

志愿者一礼拜举报近两百次未得到回复,虽然屡次举报失败,但知情人还是抱着希望将这两天夜里所看到的情况向当地渔政部门进行了举报,者见证下,监管者姗姗来迟并回避问题,依旧没接到任何反馈。
非法“渔获”流向市场
为了找到这些“渔获”的去向,记者前往汉江附近的一家早市水产摊位进行探访。

记者发现,仅仅这一个市场上售卖非法“渔获”的摊位就有15家。这些摊主都是晚上电鱼,白天到集市上售卖。

除了电鱼,在当地一些江段,还有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地笼网捕鱼的情况。由于网眼密,很小的鱼苗一旦钻进去都无法脱身,因此这种网也被称为“绝户网”,这对鱼类资源的繁衍是种毁灭性的打击。
此外,在地笼网里放农药捕鱼虾也是一种常见现象。这些药被大量抛洒到水体里,可造成浅水区的虾、蟹、河蚌、田螺等水生生物大面积晕厥,甚至死亡。由于农药都有残留性,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而如果长期食用这类水生生物,对人体也会有一定的危害。

记者还发现,长江上游赤水河段的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也有使用地笼网非法捕鱼的行为。
监管落实的同时,管住嘴也很重要
“禁渔令”下禁渔难,的确是现实情况。那么大的水域,要管起来确实不容易,但监管部门认真去管总比不管强。
把“禁渔令”落到实处,既需要渔民们管住船守规矩,在政府帮助下谋好新的营生,也需要相关部门睁大眼不放水,更需要市场销售环节把住门不放水。好这一口的食客们,从长江生态永续发展的高度,也应稍稍委屈一下自己的嘴。
志愿者一直坚持巡护


2019年12月11日,襄阳宣布禁渔,与民间的坚持巡护不无关联。


2015年7月23日,汉江候鸟守护团队志愿者开始在汉江的水鸟栖息水面上巡护,在襄阳的若干水域、水库周边,展开反盗猎调查,志愿者们通过驱车+开船的方式组合巡护,几乎每天都有行动。为保护迁徙候鸟和野生鱼类贡献力量。


经过志愿者们5年多的努力,现在襄阳地区很多人都知道汉江候鸟守护团队,这六年来,老河口、谷城县、襄城、樊城、太平镇、牛首、宜城市等汉江沿线志愿者约1500人,大量的行动得益于志愿者们的协同作战。


汉江候鸟守护团队负责人很欣慰的说到:“我们当地志愿者举报这么多年,当地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保护,也算有进步吧。在过几天我们就举报了六年,终于有希望了。”


2019年9月,汉江候鸟守护团队与护鸟君取得联系,加入了让候鸟飞的全国护鸟网络,成为护鸟伙伴。


延伸阅读:

新伙伴 | 汉江守护行动者,护鱼也护鸟



为保护候鸟栖息地,全部船只上岸


可喜的是,今年3月12日开始,老河口市沿江各乡镇都启动渔船上岸工作,要求所有渔船必须上岸集中停放,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这样的成果志愿者们坚持巡护是分不开的,特别感谢老河口市公安机关,无论何时接到志愿者举报,都会第一时间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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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整治汉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


自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对襄阳汉江非法捕捞现象的曝光后,引起了襄阳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
7月5日晚,湖北省襄阳市政府办连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汉江襄阳段非法捕捞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严厉打击汉江襄阳段非法捕捞行为。
7月6日,针对近期汉江流域襄阳段出现的非法捕捞和非法交易汉江野生鱼等不良现象,襄阳市政府制定了12条措施,全面整治汉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
据了解,这12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大汉江襄阳段非法捕捞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非法渔获流通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酒店餐饮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全面整治“三无”船舶;进一步加强江面视频监控;坚持群防群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迅速反馈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迅速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汉江襄阳段非法捕捞行为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传导工作压力。

自7月1日0时起,长江最大的支流汉江也拉开了禁渔序幕,为进一步落实汉江全面禁捕令,襄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专班到江面、鱼市查处违法电打鱼人员、工具及渔获,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襄阳市在汉江流经襄阳的195公里水岸线,划分了37个巡段,沿江公安机关全警出动,进行拉网式巡逻,开展河道清理,向沿岸村民宣传禁渔知识。截至7月7日,全市禁渔水域有证渔船1114艘全部上岸,其中341艘已补偿到位;初步排查的2290艘“三无”船舶已全部上岸。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非法捕捞,

有人为财,有人为吃,

但以身试法,

就不要妄想能逃过法律制裁。


请远离非法捕鱼,保护生态环境,

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切莫贪图一时之利顶风作案。

如果大家发现非法捕鱼的现象,

请及时向公安或渔政部门举报。 




内容来自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央视新闻、湖北日报、人民网、襄阳政府网等综合整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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