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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速来看!

2017-08-27 吉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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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六批截至2017年8月26日)

序号1 受理39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4队、6队、7队、8队有多家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运石车辆破坏道路,扬尘扰民。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 :扬尘、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山门镇龙王村共7家采石场,4家停产,3家在产,四平市市直相关部门违规发放采矿许可。目前已全部关停。运石车辆超载、运输频繁是造成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4、6、7、8等4个自然屯路面破损、扬尘污染的主要原因。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18日,四平市国土局对7家采石场下达了《停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通知》,目前已全部关停。对涉嫌超载运石车辆进行了查处。责成采石场出资修复破损路面。加强对采石场的监督,防止盗采行为。将市直相关部门违规发放采矿手续问题线索移交四平市纪委。


处理和整改情况:正在处理中。

序号2 受理39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前郭县乌兰图嘎镇草原管理站工作人员白某某2012年承包110垧草地,于2013年将草地转包给该镇诺某某,破坏草地种植稻谷;

二是2000年左右,太立百村村书记马某某将三、四十垧草地卖给白某某,白某某破坏草地种植稻谷;

三是5、6年前,长岭县四平山村村民郭某某破坏花佗村40垧放牧草地用于种地或种植药材;

四是乌兰图嘎镇大八大户村村书记梁某某于2012年左右将该村24垧草地私自变卖,该草地现已被破坏改种稻谷。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到现场实地踏查,避免出现政府官员相互包庇的问题。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白某某实际承包草原面积100公顷。2011年将草原转包给吴某而不是诺某某。吴某依据前郭县畜牧局《关于乌兰图嘎镇太力伯村申请奶牛饲料地的批复》,将草原于2011年10月开垦为草原饲料地。2013年吴某将饲料地改为水田种植稻谷,变更草原用途。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白某某不存在破坏草地种植稻谷行为,反映马某某将三、四十垧草地卖给白某某一事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郭某某开垦草原种地或种药材一事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2012年3月,张某某与八大户村委员会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承包面积26.5公顷,承包年限30年。通过实地勘验,该地块已被开垦耕种水稻。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责令违规用地2017年底全部退耕还草。

第四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案件的规定》有关条款,该案已于2017年8月21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党内警告3人。

序号3 受理40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有人在长白山森工集团敦化林业有限公司和敦化市林业局的山林里圈养数万头黄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该状况已持续两、三年。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2015年,个别林场职工借停伐后发展家庭经济为由,私自在林区内圈养黄牛。涉及40个养牛户,黄牛475头,对林下人工栽植幼苗和植被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敦化林业局责成饲养户将黄牛全部清理下山进舍饲养;养牛职工拆除所有山林养牛围栏;对破坏的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恢复植被。


处理和整改情况:党内警告4人,诫勉6人。

序号4 受理4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宽城区胜利公园西侧桥洞附近一下水管道(排污沟)近三年来一直向公园排放污水,造成湖水被污染、鱼类死亡、公园路面和湖水散发腥臭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查清排污来源,解决水体污染问题。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下水管道为市政管网,已进行雨污分流处理,旱季污水通过公园涵洞汇入市政管网。夏季雨量大排污不畅,导致雨污合流,部分污水倒流,溢出管道进入公园水体,造成污染,偶有异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今年入春以来,胜利公园在园内湖区增加2台曝氧机,投放净化水质药物,每天对湖面溢流物进行打捞,对公园湖水水质每月监测一次,在公园西侧污水入水口处加盖控制生活污水异味,新增D1000mm管网,确保市政污水和雨水及时排出。胜利公园水体已纳入长春市黑臭水体治理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勉2人。

序号5 受理4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2012年,前郭县东三家子乡西太平村村民承包了8公顷林地栽种松树,2015年5月初该林地被村委会转包给周某某、曲某某、孟某某,齐某某等4人,上述4人将松树全部毁掉栽种玉米,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举报人于2015年5月初向中央巡视组投诉了上述问题,巡视组责成当地林业森保大队查处此事至今无果。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2010年-2015年5月,东三家子乡西太平村民李某某承包8公顷林地种植松树,合同到期后转包周某某等4人,2015年5月12日周某某等4人承包该林地后,已错过造林时间,周某某等4人擅自种植玉米。村委会证实,周某某承包时,该地块没有几棵松树,达不到成林标准。根据前郭县森林公安大队调查,周某某等人毁掉松树证据不足,举报人反映周某某等4人栽种玉米属实。

经调查核实,2015年中央巡视组并未责成前郭县森林公安大队查处此事。

前郭县森林公安大队2016年7月27日接村民孟某某举报后出警调查,2017年1月16日刑事立案。2017年8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举报人反映前郭县森林公安大队对此案调查至今无果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该林地已于2016年春按造林技术规程进行还林,2017年成活率为93%。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6 受理40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三盛育镇西合堡村有三家非法采沙厂破坏林地10多公顷、山地5、6公顷、耕地20多公顷采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运沙的大型车辆压碎村道产生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出行。2年前,举报人曾向县国土局和乡政府反映上述问题但至今无果。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扬尘、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现场共3处采沙厂,均为自然形成沙坑。2017年7月前,两个沙坑的所有人主要是对原有沙坑清淤养鱼,清淤出的沙子外卖,另一处沙坑是在原沙坑处下挖抽沙,零散外卖。2017年7月三家沙场开始在原有沙坑处非法采沙出售。

“运沙大型车辆压碎村道产生扬尘”问题属实。

县国土局、三盛玉镇人民政府未接到过举报人反映此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刘某某因采沙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被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大队立案查处,责令其平整土地,2018年春季恢复造林,并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给予罚款。农安县国土局分别对三家沙场下达停工通知书,责成采沙场采沙设备全部撤出,沙坑回填,现已恢复原状。由三盛玉镇监督上述内容落实,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农安县交通局已经责成黄龙养护公司对破损路段以山皮石进行铺垫,确保车辆通行安全,经养护施工,21日已全路段通行。已将该路段公路改建计划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列入2018年县级公路改建计划;县交通局将加大对破损路段的巡查。


处理和整改情况:党内警告7人,通报1人。

序号7 受理4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铁东区东山路星缘圣府小区东墙外的四平热电厂存在以下问题:排放黑色粒状粉尘,污染周边环境(每月排放一、两次,每次持续三、五天至一周);电厂烟囱过滤过程中排放粉尘,造成附近居民家室内都是黑色粒状粉面,半夜时空气中这样的飘浮物特别多;每个月四至五次在24点左右发出哗哗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该厂北侧下风口处的凯虹十五峰小区和星缘圣府小区的居民近五、六年来深受上述污染之害。

二是铁东区往山门镇方向有一家天成玉米加工厂生产过程中散发臭淀粉玉米脐的味道(北侧铁东区三、五公里范围内都有这种味道),人闻后有发闷、喘不上气的感觉(每天晚上到次日上午,每个月有五到八次,尤其春秋季节气压低时排放最多),影响周边空气质量。

三是四铁西区郭家店镇长吉高速公路路口南侧路东有一家生产口香糖的绿建公司,生产过程中散发臭淀粉玉米脐的味道,污染周边空气(每个月有两、三天)。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 :大气、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电厂东北侧的储煤场四周建有防风抑尘网,场内建有喷淋设施进行降尘,对煤场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达标,但在强风天气抑尘网不能够完全抑制扬尘,存在黑色粒状粉尘污染周边环境现象,情况属实。电厂烟囱有组织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通过CEMS系统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达标。经监测,厂界噪声达标。

第二个问题:经查,天成玉米异(臭)味来源为制酸、浸泡、蒸发、干燥工段,经监测,该厂除臭塔臭气浓度超标,部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反映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绿建公司有异味处理装置,生产过程中有时会散发出臭淀粉玉米脐的味道。经监测,生产车间异味处理装置排口污染物浓度达标,污水站除臭系统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超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四平市环保局责成企业增加污染防治设施,提高降尘能力。防风抑尘网东、西、北侧增高,从12.5米改造为20米;现有煤堆用苫布苫盖,洒水降尘,增设轮盘上煤机喷水降尘装置。改造工程于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

第二个问题: 8月19日四平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立案并处罚款。目前天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针对异味进行第四次技术改造,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第三个问题:8月19日四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整改并处罚款,8月21日整改完成,监测达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8 受理4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3年前,九台区杨木村5社村书记占用该村村民约7垧基本农田建煤厂和驾校,每日24小时装卸煤时粉尘污染严重,驾校车辆通过时产生扬尘,车辆鸣笛噪声大,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扬尘、噪声、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当事人违法占用集体土地面积为0.5825公顷,煤场粉尘污染,驾校扬尘、噪声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九台国土局责令当事人对超占的0.5825公顷进行恢复原貌,对驾校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依法履行处罚程序。目前,拆除硬化的水泥地面、堆煤场内违章建筑。市公安局九台分局对杨木村书记张某某采取行政拘留15天。

九台市环保局8月20日下达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未达环保要求不得恢复经营。                        


处理和整改情况:警告1人,诫勉2人,行政拘留1人。  

序号9 受理4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二道江区红石钢材厂向东昌区浑江内排放生产废水,造成江水被严重污染。

二是东昌区张家村棉纺厂已解体,原厂区内成立了多家小化工厂、小造纸厂,上述工厂将生产废水全部排入张家村利民药业旁边的养鱼池(养鱼池的水可以流入浑江),臭气难闻。

三是东昌区葡萄酒厂(建设街过铁道口东行100米处)排放的黑色生产废水有异味,全部排入浑江。四是东昌区师范学院(建设街到531医院旁边东侧道口直走)后山的天然林内冬季经常有人私自砍伐树木,破坏林地生态环境。五是每年9月份左右,有人在东昌区浑江内捕鱼,破坏生态环境,致使鱼类无法繁殖。


行政区域:通化


污染类型 :水、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通化市二道江区没有红石钢材厂,经查,只有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有1#、2#、3#排放口,现全厂只有2#排放口排放工业废水。2017年8月17日晚8点,通化市环保局组织人员对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3#排放口进行现场检查,1#、3#排放口不排放废水,只有2#排放口排放废水。2017年8月18日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均不超过《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排放要求。

第二个问题:东昌区张家棉纺厂实为通化纺织总厂。2001年2月,因经营亏损进入破产程序后将纺纱生产设备和织布生产设备实行对外租赁经营。通化欣安房地产公司取得资产所有权,于2016年11月将设备全部拆除。重组期间企业的其它闲置厂房和场地对外租赁,经查16家承租方没有化工厂和造纸厂。举报反映的厂区内多家小化工厂、小造纸厂,排放生产废水的情况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东昌区葡萄酒厂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瓶、锅炉排污、清洗设备,生活污水为食堂和冲厕水。生产、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通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2017年8月17日,通化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外排口的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中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第四个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现场位于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佐安村五组师范学院后山上4林班47小班内,为集体天然林。现场遗留伐根29个,立木蓄积0.5013立方米。砍伐人董某某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冬季在师范学院后山砍伐柞树共计29棵,合计立木蓄积0.5013立方米、材积0.2446立方米。

第五个问题:2017年8月17日,通化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对所辖浑江内捕鱼现象进行了现场调查。通化市水利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依法发放捕捞许可证11本,2017年,通化市水利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对非法捕鱼行为持续进行打击。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通化市林业局依法没收砍伐人董某某盗伐木材,并予以罚款,责令董某某补种树木290株。                    


处理和整改情况:开除1人,诫勉1人,通报1人。

序号10 受理4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木屋村处于松花江源头,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村内有一家木屋人家饭店私建两处厨房和一些其他建筑,无人管理,造成其他饭店效仿;该饭店没有化粪池,直接将污水排入村内污水井,通过村里一小溪流入松花江;

二是村里还有其他村民有意愿开办饭店和民宿,一旦建成,也将污染松花江水体环境。举报人要求尽快查处上述问题。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举报“私建两处厨房和一些其他建筑和没有化粪池”属实,“造成其他饭店效仿和污水排入村内污水井,流入松花江”不属实。该饭店产生的污水经50米污水管线,排入小溪400米后断流,没有流入松花江。同时调查其周围3家饭店无违建行为。

第二个问题:经走访周边17户居民,均无开办饭店和民宿的意愿。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抚松县文广新局对该木屋人家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并拆除非法建筑,当日饭店自行拆除违建设施并停止营业。                  


处理和整改情况:约谈1人。

序号11 受理4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3日,公主岭市一市民个人承包的9125平方米林地(承包期限至2027年)被市政府相关部门强行破坏用于开发房地产,林木被全部砍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称2016年5月3日吉林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批准房地产开发商使用林地面积为0.2823公顷,而实际破坏面积达9125平方米;市国土局曾于2017年5月2日对举报人下达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市执法局于5月22日对其下达强制执行催告书,于5月23日早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举报人指出,在没有法院等部门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市政府相关部门违法毁林破坏生态环境,且超出行政许可规定的面积。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并对承包人予以合理赔偿。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


污染类型 :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公主岭市岭西新城建设总体规划,2011年初对向前村5组所属地块进行了征收,李家所承包的土地也在其中。土地补偿款通过向前村村民委员会按政策发放到五组各农户,李家也领取了土地补偿款。2015年,根据省国土厅《关于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15批次农户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和《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十五批次用地规划》精神,确定该批次用地性质为住宅和商服。由吉林省强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倾城意境住宅项目。根据吉林省强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现场勘查设计,项目实际占用林地面积为0.2823公顷。其中占用向前村集体所有的宜林地面积0.0829公顷,占用李家承租的档案内林地面积0.1994公顷,林木445株(包括幼树295株),林木补偿款20334元。2016年5月3日,吉林省林业厅根据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该项目建设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李家为了追逐额外利益,在已被征收后的土地上违规抢栽果树苗和杨树苗数万棵。岭西新城管委会和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现后多次劝阻,要求其铲除抢栽的树苗,遭到李家拒绝,并向岭西新城管委会索要巨额赔偿。为此,岭西新城管委会与李家数次协商未果,李家也未到向前村领取林木补偿费。

公主岭市国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于2017年5月2日发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行政决定书》。公主岭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5月22日对李家下达了《强制执行催告书》。5月23日对其下达了《强制执行决定书》,决定对该地块上的林木实施强迁。随后李家于2017年6月8日向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强制摧毁林地树木系违法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此案正在审理中。此案件反映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不给土地承包人合理补偿款的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12 受理4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东辽县平岗镇十嘴村7队一糠醛厂每日3次排放黑色粉尘物,气味异常刺鼻,排放时噪声大,周边居民房屋有震感;该厂将黑色生产废水排入村内河道,汇入二龙湖,污染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辽源市


污染类型 :水、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锅炉烟气、工艺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东辽县环保局曾于2017年5月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锅炉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达标。因此,“每日3次排放黑烟”不属实。

该企业正常生产时,厂区周边确实能闻到类似苦杏仁味的气味。异味主要来源是企业在糠醛提纯工序产生的甲醇、丙酮和糠醛等。东辽县环保局曾于2017年5月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气体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甲醇、酮和糠醛排放达标。因此,举报“气味异常”属实。

该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噪声来源泵类、风机等设备。由于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年检,于 8月5日停产检修,无法监测。但据东辽县环保局2017年6月26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噪声排放达标。

该企业生产废水采用双效蒸发器蒸发工艺,生产废水全部蒸发不外排。此次现场排查,虽未发现向河道排放废水行为。但散落地面糠醛渣随雨水流失外环境,有一定污染。根据东辽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6月26日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上游与下游污染物浓度差异不大。举报“该厂将黑色生产废水排入村内河道,汇入二龙湖,污染水体环境” 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成企业加强粉尘、烟气、噪声及无组织排放的管理,责令企业针对异味进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责成企业限期治理,未达到环保要求不得生产。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免3人,行政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

序号13 受理41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伊通县城东的伊通亚泰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排放生产废水严重污染周边地表水,致使该厂附近一公司无法正常生产。举报人要求彻底解决该水泥厂粉尘污染问题,将该厂搬迁或整体收购,赔偿经济损失。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亚泰水泥厂于8月初已停产。生产用水为循环使用,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污染周边地下水问题。伊通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但厂区水渣、料堆、料场未采取苫盖、防扬散措施。现场检查发现,亚泰水泥南侧某车轮生产企业因地势较低,雨季时雨水对车轮企业有一定影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伊通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成企业加强厂区内扬尘控制,料堆苫盖,减少无组织排放。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14  受理4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违反环保部和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指南》规定,未划定畜禽禁养区,如飞机场、主要交通干线等敏感区域均未划定禁养区。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


污染类型 :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公主岭市于2017年3月开始着手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委托吉林大学编制完成《公主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于2017年7月20日由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审核出文(公政办发[2017]48号)。

针对举报人指出的关于飞机场、主要交通干线等敏感区均未划定禁养区的问题,公主岭市环境保护局与编制单位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公主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内容中主要交通干线(长平高速、长深高速、G102、S105、高速铁路及铁路)已经划定了禁养区。

经公主岭市环保局核查,位于我市的空军公主岭机场,座落于公主岭市市区北郊一处军事管理区域内。已包含在公主岭市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序号15  受理4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双湾村八社双阳区垃圾填埋场无任何防护措施,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病死动物露天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雨天垃圾渗滤液流入双湾村水库,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并污染下游300多亩耕地。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大气、水、垃圾、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1997年建设时国家没有防渗漏措施要求,已于2005年封场,为控制渗滤液外漏,双阳区已于2013年对坝体进行了加固,采取了相应防护措施。现生活垃圾填埋场有防渗透措施,建有渗滤液储存池,但建设时由于资金短缺没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导致渗滤液储存量超过9万余立方米(每年还将新增3万余立方米)。为此,双阳区政府于2015年申请了市财政拨款2000万元建设了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2016年8月渗滤液处理车间试运行,日处理渗滤液150吨。处理后的达标水根据环评要求可对周围林地浇灌,夏天可用于路面降尘,达到零排放。

 第二个问题:经区市容环卫局调查,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后均及时推平覆盖,所谓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属于卸车场地工作裸露面,为正常工作需要;经区畜牧局实地检查取证,在垃圾场“未发现动物尸体”;经区卫计局调查并现场核实,双阳区现有医疗机构389家,2017年全区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已全部由长春市环卫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并进行处理,并且经与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人员现场核实,生活垃圾填埋场没有收集堆放医疗垃圾。综上,证实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病死动物露天堆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不存在。

第三个问题:经区水利局现场调查并核实,现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有雨水分流系统,有渗滤液储存池,不存在雨天渗滤液流入下游水库现象;经区农业局现场调查并核实,双湾村水库下游玉米、水稻正处于灌浆期,与今年双阳区其它区域同类农作物相比生长同步,未见异常;经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实地查看,农作物长势良好,与历年相比较并无差异。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双阳区采取了两方面措施进行处理。一是于2017年7月5日在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修建3眼集液井,将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导入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储存池内进行统一处理,降低原场区渗滤液积存量。

二是计划投资1200万元,利用冬季寒冷期,将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存垃圾逐层挖掘、冻态清洁运至长春市蘑菇沟垃圾场,避免挖掘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环境污染。该工程计划2017年11月开工剥离表土,12月上旬挖掘外运,2018年4月末完工。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导出后作为双阳区建筑渣土消纳场。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勉1人,约谈2人,警告1人

序号16  受理4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榆树市新立镇柞树村村支书孙某某自2010年7月至今,将该村片林和防护林私自售卖,造成林地内5709棵树木被非法砍伐后变为耕地,至今仍有大面积被破坏林地未退耕还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其中,1号小林班倪家至新立路1.46亩林地、405棵树于2013年被砍伐,60号小林班3.2亩林地100棵树于2014年被无证采伐,83号小林班6.6亩林地112棵树于2013年被无证采伐。举报人要求彻查上述违法问题,严惩盗伐林木不法分子。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2013年、2014年、2015年林权所有者分期请示榆树市林业局,对所经营的树木进行皆伐或卫生伐。柞树村1号、60号小班分别实际丢失35株、45株林木。83号小班取得采伐权,实施了采伐还林。

联合调查组根据实际调查,新立镇柞树村不存在私自售卖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榆树市森林公安大队对丢失树木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此案中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在树木丢失当年,纪检部门已问责处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勉1人,警告1人。

序号17  受理41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2015年8月,浑江区七道江镇太平村1992年栽种的树木被该村村民非法砍伐,举报人曾向当地林业公安局反映至今未果。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信息公开中受理编号66号为同一案件。


是否属实:属实

序号18受理4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吉林省兴田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强行拆除松江花园的栅栏,焚毁绿地砍伐树木建设500多平的售楼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吉林省兴田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除松江花园的栅栏建设500多平方米的售楼处”情况属实。售楼处于2014年下半年因资金问题停工至今,该建筑紧临松江花园休闲长廊,占用松江花园300余平米绿地、甬道,地面原为草皮和方砖,“焚毁绿地砍伐树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8月20日,吉林市昌邑区住建局已将该售楼处拆除,并已对该地块绿地进行了恢复。


处理和整改情况:

序号19 受理41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2015年8月,浑江区七道江镇太平村1992年栽种的树木被该村村民非法砍伐,举报人曾向当地林业公安局反映至今未果。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信息公开中受理编号66号为同一案件。


是否属实:属实

序号20受理42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朝阳区南湖公园管理处砍伐园内树木、铲除绿地建跑马场等娱乐设施,在景区内建办公楼、停车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恢复南湖公园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长春市南湖公园跑马场等娱乐设施建设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办公楼建设地点原为废弃的小动物园,停车场建设地点原为废弃的游艺设施场地,均不存在砍伐树木等破坏生态问题。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21受理42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朝阳区南湖公园管理处砍伐园内树木、铲除绿地建跑马场等娱乐设施,在景区内建办公楼、停车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恢复南湖公园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长春市南湖公园跑马场等娱乐设施建设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办公楼建设地点原为废弃的小动物园,停车场建设地点原为废弃的游艺设施场地,均不存在砍伐树木等破坏生态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已对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立案侦查,目前正在侦办中。


处理和整改情况: 记过2人。

序号22受理42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榆树市挚友科技有限公司与榆树市福人居、华郡名仕小区仅一墙之隔,该公司生产时排放大量污水、散发刺鼻臭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目前该企业已停产,但检查过后将会生产;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吉林省挚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因废水超标排放被榆树市环保局查封,至今一直未生产,并已在逐步撤离生产设备。目前该公司总部已于2017年8月15日与榆树市政府签订协议,拟搬迁至五棵树工业园。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序号23受理42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辉南县铁合金厂院内堆放铬渣等致癌物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 :重金属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辉南铁合金厂为吉林省万沅铁合金有限公司,该公司采用采用湿法浸出—还原的废渣处理方法,对含铬废渣全部进行了处理,并进行了固化封存。通过铬渣综合治理后,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举报内容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序号24受理42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通榆县山东屯至西双(1号坝)霍林河河道生态受到严重破坏,该河道被沙丘分成两股,南侧一股于2013年8月被附近村民围坝开荒种地面积约200公顷,北侧一股于2014年被附近村民围坝开荒种地面积约100公顷,造成该河道狭窄。举报人曾多次向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通榆县信访局反映未果,并于2016年8月、2017年4月分别向中共吉林省委第14巡视组、省长纪检信访网站投诉至今无果。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霍林河河道山东屯至西双(1号坝)河段附近村民围坝开荒种地问题属实,开荒面积共计120公顷。举报人向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通榆县信访局、中共吉林省委第14巡视组、省长纪检信访网站投诉至今无果问题不属实。对于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向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于2016年10月对当事人孙某进行了查处,并于2017年6月答复举报人。中共吉林省委第14巡视组、通榆县信访局对此问题进行了督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向海保护区管理局、向海乡政府、乌兰花镇政府、兴隆山镇政府进行了实地踏查,核实开荒面积,并组织对120公顷开荒地全部铲除。


处理和整改情况: 撤职1人,记过2人。

序号25受理42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力村村长兼村支部书记王某某非法占用该村418.2公顷草原,以开发盐碱地名义非法开垦草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通榆县草原管理站曾对此下发处罚决定,认定该草地非法开垦面积为22.94公顷并移交公安局调查处理至今无果。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西新立村于2013年和2015年分两批次对辖区内盐碱地进行发包,该地块承包人为王某某,该人并非“西新立村村长兼村支部书记”。经通榆县国土资源局实地踏查,该地块总面积为363.39公顷,原土地类型为盐碱地和其他草地,符合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来源要求。通榆县草原管理站未曾对王某某下发过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序号26受理42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近年来,池北区红丰村至301电站之间区域盗采砂石现象猖獗,盗采面积已达近万平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破坏附近村民坟地。举报人称曾向二道林业部门反映,该部门表示“管不了、不敢管”。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红丰村至301电站之间区域有发现3处采挖砂石地块。经国土部门实地勘测,共计3603平方米,盗采砂石破坏生态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二道白河镇政府组织对3处盗挖砂石地块进行回填,目前已回填完毕。白河林业局将于秋末植树季节对现场进行植被修复。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序号27受理42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2016年3月,铁西区十家堡镇营城子村将营城子水库(约一万平方米)承包给崔某用于养殖,目前养猪若干头、羊超百只,鸡、鹅几百只,崔某将死羊羔随意丢弃在附近山坡,将粪污倒入附近苞米地,渗入水库后进入三岔河,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 :水、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崔某养殖畜禽污染环境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四平市环保局于8月初已责令该养殖场停止养殖,该养殖场陆续迁移养殖动物,8月17日,十家堡镇政府加大了对该养殖场的停养、搬迁工作力度,截止8月22日,该养殖场内饲养的畜禽全部搬迁完毕,圈舍腾空,畜禽粪便全部清运到其它地点进行还田。


处理和整改情况:警告2人,诫勉1人,约谈2人。

序号28受理42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宽城区邰家村村委会后侧一回收塑料粉碎加工厂排放有毒气体污染周边空气,大量生产废水直排伊通河,污染水体环境并导致沿途100多棵树枯死,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大气、水


调查核实情况

 该塑料粉碎加工厂为宽城区大源塑料厂。2017年8月17日,长春市环保局宽城分局检查时,该企业未进行生产加工。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排放至厂房北侧水渠,有56株杨树枯死,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长春市环保局宽城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企业已将生产设备拆除。宽城区农业局对该企业非法侵占林地等问题进行了处罚,责令补种杨树恢复林地现状。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勉2人,约谈1人。

序号29受理43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天岗保林采矿厂因采矿造成天岗双叉河、两家子、春江、大桥村原有天然林全部被毁,植被遭到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该厂将石粉排入松花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河套两侧破坏严重,周边80%耕地被占。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天岗保林采矿厂实为保林矿区,共有石材矿山企业9家,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8月17日,蛟河市委市政府,天岗园区,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进行了联合调查。经查,保林矿区不在两家子、春江、大桥村辖区,未对上述村屯原有天然林造成破坏,但天林石材、吉岗矿业、银岗矿业3家石材矿山企业存在非法侵占林地问题。保林矿区位于红星河上游1.5公里处,有山溪流经矿区汇入红星河,经环境监测部门检测,矿区企业未对水体环境造成影响。红星河两侧植被保护较好,有2家石板材加工厂存在非法占用耕地3451.21平方米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天岗园区林业部门已依法对吉岗矿业、银岗矿业、天林石材进行了行政处罚。对红星河两岸违法占地的2处石板材加工厂,国土部门已于2017年4月进行了查处。蛟河市政府于2017年5月对天岗区域内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和矿山开采企业采取全面停电、停产措施,并制定了《石材企业环境整改意见》,要求所有矿山及石板材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未整改合格不得开工复产。同时,进一步加大森林植被恢复力度,对裸露山体进行整治。


处理和整改情况:记过2人。

序号30 受理43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抚松县抚松镇虽已建设污水处理厂,但仍有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镇内的江里,其中西江和北江存在多个排污口,严重污染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抚松镇现有5个排污口,其中3处排污口已经完成截污纳管及提升泵站改造,污水接入抚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抚松镇西江和北江目前还各有一个排污口,北江排污口截污纳管工程,于2017年8月14日开始施工,计划9月6日完工,完工后污水将接入抚松镇污水处理厂;西江排污口8月20日提升泵站工程已完工正在调试。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抚松县纪委对住建局工程进展缓慢下达监察建议书。                


处理和整改情况:通报批评2人。

序号31 受理43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扶余市陶赖昭镇镇党委副书记张某某(原乌金村村长兼支书)近十余年来在乌金屯半拉山毁林卖土,牟取暴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8月18日,扶余市组成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深入实地调查,半拉山涉及两处林地(42号小班、50号小班)。张某某的妻子刘某某在42号小班的1.4公顷林木采伐行为,是经过林业局审批,属于正规采伐,42号小班林木和林地保存完好,未受到破坏;在50号小班林地,刘某某私自搭建建筑物及吉林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林地修建便道等行为,未经林业局审批,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属实。

经当地31名村民证实,半拉山被取走的土,都是多年来乌金村村民自家用土取走的,不存在张某某卖土情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19日,扶余市森林公安大队分别对刘某某和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目前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              


处理和整改情况:党内警告1人,警告1人。

序号32 受理43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有人在公主岭市秦家屯镇、八屋镇、十屋镇南2公里处的东辽河里大量开采河沙,造成附近耕地、河堤坍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拉沙车造成扬尘、噪声扰民,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


污染类型 :生态、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2017年以前,公主岭市秦家屯镇、八屋镇、十屋镇采沙问题及拉沙车造成的扬尘、噪声扰民,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确实存在。市委市政府为打击非法采沙制定了《公主岭市打击东辽河非法采沙联动机制方案》,对东辽河全线120公里范围内的沙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拆除采沙设备,并对23家采沙业户作出行政处罚,问题得到解决。

 2017年8月18日,经公主岭市水利局、国土局、交通局现场调查,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33 受理43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靖宇县大矿泉水生产厂有6家养殖种植户,夏季下雨时将家畜排泄物混杂农药残留物排入地下,严重污染矿泉河水体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未果。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8月18日,靖宇县保护区管理局、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经实地调查,靖宇县大矿泉水生产厂周边共有5家养殖种植户,均位于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于保护区成立之前,属历史遗留问题。无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其中养殖户3家,种植户2家。3户养殖户均为林下散养,每亩密度小于8只/亩,畜禽养殖密度低,畜禽粪没有直排入河的行为;2户种植户共有在册耕地24亩,无使用高残留农药行为,不存在严重污染矿泉河水体环境行为。

经靖宇县信访局查阅历史信访案件登记,以及调取相关部门的信访档案,均无涉及靖宇县大矿泉水生产厂周边养殖种植户生态环境污染投诉的举报和信访案件。“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未果”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靖宇县保护区管理局为取缔3家养殖户,已启动了评估补偿程序,正与养殖户商谈签订补偿协议。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禽舍及其他建筑物,并要求其完成拆除区域的植被恢复。

靖宇县农业局和辖区乡镇2家种植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使用有机肥,杜绝其使用化肥和农药,并对其进行监管。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34 受理43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珲春市英安垃圾处理场建设过程中大面积破坏珲春市林地,致使地上林木苗木消失殆尽,面积达到2公顷左右;直排渗滤液严重污染土壤;作业时产生的强刺激性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 :生态、土壤、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珲春市英安垃圾处理场位于珲春市镇七户洞北沟,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300吨,日处理污水能力80吨,使用年限10年,已通过环保验收。因垃圾场周边雨后经常出现滑坡,泥石流进入到垃圾场,在修整中致使林地植被受到破坏,破坏林地面积为1.74公顷。

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UASB+膜生化反应器(MBR)﹢一级反渗透(RO)的处理工艺,渗滤液处理达标后回灌,经珲春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运行台账记录详细齐全,未发现渗滤液直排问题,未闻到强刺激性气味,不存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珲春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大队针对林地破坏问题启动了立案程序,市公安局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

珲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与林地受损村民协商赔偿事宜,并委托延边州林业科学研究院对该地域进行林地破坏价值评估,待评估结果后,再确定生态修复方案。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35 受理43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敦化市黄泥河林业局团山子休闲场在无任何手续前提下,以开发漂流项目为借口,大肆砍伐树木修建漂流房舍、拦河修坝,损毁木材无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漂流项目位于黄泥河林业局团山子林场41林班4小班内,团山子大桥旁,不在黄泥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经营者为黄泥河林业局职工李某某,无任何审批手续。休闲场所占地面积2588平方米(其中房舍面积1860平方米),挖掘养鱼池占地面积4582平方米,合计7170平方米。在河道内建设有7道拦河坝(木石结构滚水坝2道,堆石拦河坝5道)。毁坏林木13株,立木蓄积2.7立方米,不存在大肆砍伐和毁坏树木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黄泥河森林公安局对李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立案,对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责令其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

敦化市水利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拆除7道违建拦河坝,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处理和整改情况:党内警告2人,诫勉3人,行政警告1人。

序号36 受理44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丰满区北华大学东校区县道029至腰岭沿路有多家采石场采石后未采取环保措施、未进行绿化覆盖,造成山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石料加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的采石场及石料加工企业位于丰满区江南乡二道沟村至小孤家子村吉天线两侧,主要集中在猴岭区域。该范围内目前有采石场22家(12家已多年未生产、剩余10家中9家被关停,只有1家手续健全的企业在正常生产)。 猴岭矿山区域应恢复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实际恢复绿化面积为20万平方米,关于"未进行绿化覆盖问题"部分属实。在22家采石场中,1家采石场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其余21家虽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严重问题不属实。

 39家石材加工企业均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防渗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行循环利用。经监测,该区域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地下水符合饮用标准。"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丰满区国土分局针对未绿化面积已制定恢复方案,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修复。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勉1人,党内警告1人。

序号37 受理44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东丰县太平水库里有近万个农药瓶,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导致鱼类大面积死亡;有人在水库旁路上燃烧机油、柴油,污染水源和土壤。    


行政区域:辽源市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8月17日,东丰县杨木林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农药瓶数量实为225个,死鱼48条,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水库旁路上燃烧机油和柴油”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东丰县杨木林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水库垃圾、农药瓶进行了清理,并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约谈1人,诫勉1人。

序号38 受理44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大岭镇林某某和王某开办的吉林省瀚泰新能源公司违法获得环保审批手续,自2014年9月以来非法利用简易工艺处理餐厨废油,为加速油水分离向污水里添加大量硫酸,每天经大岭工业区的下水道向新开河排入约10余吨含硫废水,严重污染水体环境;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指出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充当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保护伞。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


污染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该企业于2014年11月建成投产至2016年10月,一直无环保手续,11月编制了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12月公主岭市环保局给予备案。企业将餐厨垃圾通过加热固液分离器、油水分离器进行油水分离,仅为简单的预处理,分离出的油脂为产品外销,其整个生产工艺中未用到硫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废水经防渗污水储池暂存后定期送至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公主岭市环保局对企业储水池中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pH6.99,未检测到酸性物质。情况不属实。

企业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由于未按工程要求安装,且活性炭使用量不足,造成恶臭气体未能达到环保要求,情况属实。

大岭环保分局2017年6月份已要求其停产整改。在7月底检查中发现擅自生产,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企业正在采用光感催化法对恶臭气体进行治理和整改,未达到环保要求不得恢复生产。


处理和整改情况:约谈1人。

序号39 受理44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龙潭区龙北路168号的昆仑四通化工厂在仓库后面设置的废水处理槽从不运行,该厂生产废水经暗管直排到墙外的黑水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区环保局曾多次检查该厂未发现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该厂得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来,乙二醇生产车间已停产。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8月18日吉林市龙潭区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废水处理槽是企业的应急事故处理池,是在发生事故或检修等特殊情况下使用,并不是经常性使用设施。经对企业周边认真排查,未发现企业私设暗管偷排废水违法行为。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线排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群众反映的“私设暗管偷排废液,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不属实。

吉林市龙潭区环保局按执法计划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近年来,龙潭区环保局从未接到与企业相关的环境信访举报。群众反映的“环保局曾多次检查该厂未发现企业弄虚作假行为”问题,不属实。

企业于2017年7月3日向龙潭区环保局提交了三季度停产报告,现处于停产状态,停产原因是乙二醇废液提纯装置进行检修。群众反映的“该厂得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来,乙二醇生产车间已停产”的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40 受理44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二十家林场的林地大多被违规砍伐后种植玉米,至今未实现退耕还林,林场经营过程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公主岭市国营二十家子林场位于二十家子满族镇,该林场林地总面积4640公顷。2013年和2014年,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完成采伐面积127.7公顷,已全部于次年还林,不存在在采伐地种植玉米的问题;2015年至今,没有实施采伐作业。二十家子林场大多是人工林,其林相不适合于在林下种植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几十年来该场从没有在林地里进行过种植和养殖活动。目前,除造林和管护外,林场没有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林场在经营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41 受理44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岭县三合村腰十号屯村干部及村民刘某某、常某某、李某某、董某某及比某某等5人非法毁坏树苗且不还林不还草,破坏生态环境;村干部在非法伐树后将土卖掉,造成水土流失。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长岭县林业局对举报5户村民各自的林地进行现地调查核对,均未发现有毁坏树苗及村干部非法伐木后卖土现象,未造成水土流失。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42 受理44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桦甸市桦郊乡隆岭采石场在永隆村大屯生产过程中造成几十公顷国有林地消失,大量水土流失,村民耕地被冲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另火龙河上游地处永隆村李大屯一段近8米宽的河道被填死,导致河道变窄,每逢雨季致使大量耕地被冲毁。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水、土壤、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第5批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信息公开中受理编号298号为同一案件。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43 受理44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舒兰市水曲柳镇七道村违反国家林业政策,纵容村民大肆毁林开荒种地,大部分山林已被砍伐;当地政府及林业部门无人过问;

二是自2012年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以来,该村退耕还林进度缓慢,目前仍有大量荒地。

三是该村有村民毁林开荒私建黏土矿。

四是该村将集体林违规划给附近林场,林木全部被砍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舒兰市水曲柳镇七道村纵容村民大肆毁林开荒种地不属实,但存在部分村民毁林开荒种地现象。

第二个问题:经查,七道村2014年至2017年共计清收还林275.3公顷,完成该村应清收面积的99.8%,不存在大量荒地。

第三个问题:经舒兰市林业局、国土局现场调查,未发现林地内私建黏土矿的问题。

第四个问题:2011年,经舒兰市林业局对存在争议的14.9公顷林地进行确权,确定该片林地在平安护林站经营范围内,权属为国有,划归平安林场前存在村民砍伐林木现象,现已全部还林。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舒兰市将加大对毁林开垦、滥砍盗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清收还林成果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勉2人。

序号44 受理44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每到夜间,有卡车向延吉市依兰镇台岩村向阳一队的耕地和水沟倾倒煤灰,现已堆成小山(约几十万吨),扬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水沟处的煤灰随雨水入河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 :扬尘、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灰渣倾倒地有2处,分别位于依兰镇台岩村向阳一队、二队,其中一队地类为其他草地、二队地类为一般耕地。灰渣倾倒地北侧有一水沟,为烟集河支流,水流量较小。该灰渣实为村民为建牛舍、填平洼地,于2013年12月向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主动索要的,投诉中反映,每当夜间有卡车向向阳一队运输粉煤灰的事情,目前尚无法核实。两处灰渣周围未发现扬尘污染和灰渣流入水沟现象。经对水沟水体监测,氨氮超标,是生活污水引起的,非煤灰渣造成。对该水体流入烟集河前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当地环保局无相应信访投诉记录。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18日延吉市依兰镇政府对灰渣进一步用土全面覆盖,彻底解决了该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序号45 受理45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四平市森林公安局徐某在担任石岭森林派出所所长期间侵占石岭林场五、六公顷林地改种玉米,后因形式紧张改栽树木;石岭森林派出所贾某某在哈福的莫家屯侵占林地10公顷以上种植玉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勘察和查阅资料,信访人反映的地块此前确实存在间种玉米行为,目前均已还林,不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一是举报人所称的“徐某侵占石岭林场五、六公顷林地改种玉米”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地块系徐其妹徐某某与石岭林场承包林地。徐某某2006年与石岭林场签订合同,承包的其中2.8公顷面积林地,承包时限为2006-2036年,合同允许林粮间作,承包期间有间种农作物。2013年以来因政策改变,不再允许林粮间作后已无间种玉米行为,2014年再次签订合同承包1.29公顷荒地做苗圃,现已全部育苗,也不存在改种玉米行为。

二是举报人反映的“石岭森林派出所贾某某在哈福的莫家屯侵占林地10公顷以上种植玉米”情况属实,但面积不准确。石岭森林派出所贾某某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对承包石岭镇郭家村琚家沟东山郭家林班94小班(面积2.5公顷)进行了林粮间种,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2015年这两块林地转让给王某某,现已全部还林。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市林业局与市监察局对相关人与进行谈话问询和取证。通过研判,反映其妹在早期承包造林区块内间种玉米情况不违反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且已停止间种多年,徐某无实际参与行为。

鉴于贾某某在2016年开始造林,之前有对石岭镇郭家村琚家沟东山郭家林班94小班(面积2.5公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业局已于8月19日将该问题作为案件交由四平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处理和整改情况:诫勉5人。

序号46 受理45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大安市两家镇同庆村吴某某在2016年5、6月期间破坏同丰村草原,又占用6公顷草原养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来信反映的地块是两家子镇同丰村同庆村马场,1975年左右由于体制改革交由吴某某个人所有,同年吴某某在自然形成的泡沼内进行了养鱼,2015年12月办理了大安市伟翔水产养殖场的营业执照,经国土、林业等部门实地踏查,其中盐碱地24467平方米、其他草地2479平方米、沼泽地20830平方米,均属未利用地,不含天然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因此不存在破坏草原行为。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如何更快更顺利地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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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电视台APP吉视通

编辑:张宇楠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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