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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览】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九批

2017-09-10 吉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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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九批截至2017年9月8日)


序号1 受理365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政府违规批准私人企业在山河街道八面石村的山坡林地上建高尔夫球场和滑雪场,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村民对此意见很大。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山河街道八面石村2社,当地称小蜂蜜顶子山,林地为八面石村所有,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经核实,曾有投资商到此洽谈过高尔夫练习场和滑雪场的建设,没有达成意向,双阳区政府对此并不知情,不存在违规批准建设高尔夫球场和滑雪场的问题。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受理366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近3年通化县大安镇三为水泥厂全天向外排放粉尘(晚上更加严重)且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 :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通化县区域内没有三为水泥厂,只有天力水泥厂,位于通化县大安镇水洞村。主要从事矿石开采、磨水泥粉和矿渣粉等。2015年,企业将原Φ2.2×9.5m水泥粉磨站改造为Φ3.2×13m水泥磨粉站。2015年10月通化县环保局对项目建设存在的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下达了《通化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期执行完毕。2015年12月20日通化县环保局对《通化天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60万t/a水泥粉磨站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备案。通化县环保局在进一步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现状评价备案政策规定,于2016年9月14日下达了《关于撤销<通化天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60万t/a水泥粉磨站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备案意见的函>的通知》,对该备案予以撤销。2016年12月20日通化县环保局依据违规项目清理有关文件要求,对《通化天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备案。2017年7月20日通过环保验收。

2017年6月信访人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通化县环保局违规备案,经通化市环保局调查,2017年7月26日下达了关于撤销《关于对<通化天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的备案意见》的通知,要求通化县环保局予以撤销。通化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9日予以撤销,同时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并依法重新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企业已于2017年8月20日正式停产。                                           

通化天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没有水泥熟料生产系统,只有一套矿渣粉和水泥粉磨联合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工艺先进废气治理系统。目前企业没有没有生产,没有噪音和粉尘排放。通化县大安镇政府自8月20日起派专人于每日上午10点和晚上22点现场检查,保证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6月22日到23日试生产期间由吉林省百恒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2天6次环境空气、废气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在达标限制内。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3  受理366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南关区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御翠豪庭小区2座楼下的吉航家宴酒店将空调设备安装在居民家窗前(相距不足3米),造成严重的噪声扰民问题。举报人向南关区环保分局反映后,该单位有三名工作人员于8月22日到现场检测噪声,当时其中一人查看检测结果后告知举报人噪声超标,而在场的另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却称噪声不超标(该工作人员电话为15844043888);南关区环保分局于次日反馈已对该酒店下达整改通知。举报人投诉以下问题:一是怀疑8月22日答复噪声不超标的南关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与该酒店有“交集”,存在包庇、不作为问题;二是南关区环保分局向该酒店下达整改通知后,酒店至今未整改;三是咨询如酒店超出整改期限未整改,环保部门后续如何处理此事。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核实,2017年8月22日,南关环保分局接到“关于吉航家宴噪声严重扰民”的投诉转办单后,指派刘某、罗某、单某3名执法人员对吉航家宴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在噪声监测过程中,由于投诉人家临近亚泰大街快速路,背景噪声大,监测仪器噪声测量值超标,但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刘某在另一名同事称噪声值超标后当即提出异议:虽然噪声仪器测量值超标,但因为背景噪声大,需要经过计算再下结论。”回单位经过计算后出具监测报告,确定噪声值超标,8月23日南关环保分局依此《监测报告》对吉航家宴酒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参与共同执法检查的罗某、单某也证实上述过程属实。但存在未及时将监测报告向投诉人反馈的问题,从而引发投诉群众的猜疑。举报人投诉的刘某非吉航家宴酒店所在环境监察辖区人员,与该酒店系第一次接触,不存在与该酒店“交集”“包庇”“不作为”问题。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8月23日,南关环保分局对吉航家宴酒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该酒店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空调机组,承诺空调机组噪声整治达标前不再使用。经监测,停用空调机组后噪声值达标,南关环保分局同意其正常营业,8月31日,吉航家宴酒店将空调机组拆除,消除了噪声源。 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该酒店于8月31日将产生噪声的空调机组拆除,消除了噪声源,不存在超出整改期限未整改问题。如该酒店超期未整改,南关区政府将依法责令关闭。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4 受理366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榆树市黑林镇东盛村毁林开荒现象特别严重,个别村民毁坏了十多亩林地开荒。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黑林镇东盛村实为东胜村,信访反映地块面积34.4公顷,根据2001年和2011年林相图显示,该地块当时无树木,毁林问题不属实。个别村民在此开荒种植庄稼属实。该地块已清收还林21.66公顷,尚有12.74公顷没有还林,已列入2018年春季植树造林任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黑林镇政府已责令东胜村村民禁止在尚未清收的还林地块上种植庄稼。同时要求东胜村村委会将地块上现有庄稼在2017年10月15日前彻底清除,2018年春季对此地块实施还林,达到规定的还林标准。


问责情况:无。

序号5  受理366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镇赉县镇赉镇天利水泥厂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周边树叶上落的都是水泥灰,附近居民不能在室外晒衣服;近期该厂原材料被雨浇湿,已停产一个多月;因该厂的粉尘污染问题,当地政府于2014年已对附近的68户居民予以搬迁,举报人要求对剩余居民搬迁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此案件与第7批596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6 受理366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丰满区旺起镇四方村三官庙屯到桦甸市的长山镇之间有一沟堂(旺起镇一侧),最近三、四年沟堂内的树木被人砍伐将沟堂变成养鱼塘和蛤蟆泡,生态环境被破坏。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对比2013年和2016年卫星航拍图初步核实,该沟塘内约有6000平方米国有林木消失,地貌已变成林蛙养殖池,举报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吉林市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已于2017年8月31日正式立案,正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聘请了吉林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对该地块进行技术鉴定,待毁林的数量、树种做出鉴定结论后,将进一步侦办。


问责情况:行政警告1人。

序号7 受理366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对“吉林环境”微信公众平台第8期督察和整改通报中关于第800号吉林市龙潭区盛东塑料厂信访件办理结果有异议,通报上称“2016年3月该厂已停产,举报不属实”不准确。举报人指出:一是2016年8月该厂还在散发异味,并未在2016年3月停产;二是2016年8月举报人曾在人民网上给吉林市市长留言举报此事,当时通过网上得到的反馈结果为环保局已处理完毕;三是2017年举报人又闻到了异味,向龙潭区环保局12369反映此事,由于当时是周末该局未及时派监察人员到现场查处;四是2017年7月中旬,举报人到该厂看过,虽然当时该厂的大烟囱没冒烟,但厂内有工人作业,并且有机械发出噪声,在该厂周围能闻到异味;五是该厂生产都是选择在非工作时间,执法人员很难查到。举报人要求再次查处此事。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企业主要有电加热造粒工序和机头料破碎工序。电加热造粒工序生产时会产生异味,2016年3月21日,企业向龙潭区环保局上报《电加热造粒工序的停产报告》,2016年3月24日、30日、4月20日、8月25日现场检查,该工序处于停产状态。机头料破碎工序为间歇性生产,每个月生产2-3天,破碎量约30吨/次,该工序生产时没有异味产生。企业生产原料为粉末状ABS树脂,有少许异味。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举报人2016年8月23日在人民网举报了吉林市盛龙塑胶有限责任公司散发异味的问题。8月25日下午3时,龙潭区环保局接到舆情专报后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异味。8月28日,龙潭区环保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反映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龙潭区环保局对12369环境信访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周六周日也有专人值班。2017年9月3日龙潭区环保局查阅了12369信访电话接访记录,记录没有找到关于吉林市盛龙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的信访电话。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2017年7月18日,龙潭区环保局对现场进行检查。该公司电加热造粒工序处于停产状态,机头料破碎工序在工作,有工人在分拣ABS成品。该公司新厂房正在建设,有工人进行建材切割作业。 反映情况属实。

第五个问题:2017年3月25日20时、6月14日18时,龙潭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8月21日22时、27日23时、31日0时,龙潭区环保局连续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均未发现生产迹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8月28日,龙潭区环保局已要求该企业加强停产期间原料和产品的存放管理,粉末状ABS树脂必须在库房内储存,且库房门窗必须密闭。电加热造粒工序恢复生产前,需对该工序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四个问题:龙潭区环保局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调查不认真,不深入的调查人员进行了问责。

第五个问题:龙潭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常态化监管,加大在非工作时间对企业突击检查频次。


问责情况:行政警告1人。

序号8  受理366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公主岭市十屋镇十屋村南侧辽河附近有人非法采沙,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4月,公主岭市水利部门已对非法采砂业户的砂台、采砂设备及管理房等全部进行了拆除。8月31日,经公主岭市水利局、国土局、十屋镇政府对东辽河沿岸进行排查,未发现采砂现象。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9 受理366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龙潭区遵义东路的吉化双苯厂于2005年发生爆炸,爆炸后化学材料渗透到土里,被污染的土至今未运走,全部堆放在厂区内,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市、区环保局反映但始终未于解决,要求将被污染的土运走。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 :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吉化染料厂(原名双苯厂)2005年发生爆炸事故后,原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清华大学编制了工程技术方案,吉化按照方案组织了工程实施,于2006年4月27日完工并通过验收,受污染土全部清理,运到吉化填埋场安全处置,现场进行了混凝土硬覆盖。信访人反映的土堆在染料厂北部区域,一处为吉林市众邦源建设项目施工残土;另一处为染料厂事故缓冲池、污水提升泵房及其配套管线的施工残土,已全部被植被覆盖,无扬尘产生。两处土堆的土壤来源均不在爆炸污染区域范围内,与污染土壤无关。反映情况不属实。

8月22日至24日,举报人4次向龙潭区环保局反映,龙潭区环保局告知举报人吉化公司不在区环保局管辖范围内,建议其到市环保局反映情况。吉林市环保局按程序签批进行调查处理,反映的堆土问题是吉化公司染料厂准备在新上项目时用于工程回填,没有强制要求企业清运的法律规定。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0  受理367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伏龙泉镇兴隆村村委会于2002年以“三荒地”的名义将14社三、四垧生态林地承包给耿某某,耿某某私自砍伐林地里成长了四、五十年的树木,造成森林资源被破坏且水土流失,至今没有还林。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林地位于伏龙泉镇兴隆村14社屯北及屯东,承包人耿某,该林地属于一般用材林林地,有《荒沟荒坡荒地承包合同书》。2004年10月,耿某经审批,以皆伐改造方式在此采伐39、43、55年林龄的林木308立方米(出材量),面积6.4公顷,在承包合同范围内,并非私自砍伐,现地也未见水土流失现象。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2005年春,耿某按照规定对采伐地块全部恢复造林,并于2006、2007年予以补植或重造,当年恢复造林时保存下来的3.7342公顷活立木仍在。经村民现场指认和农安县林业局调查组实测,因多种原因仍未还林的4块地总面积为2.6658公顷,目前被耕种。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农安县林业局已对耿某和所在村委会下达了林地清收和限期还林通知书,责成伏龙泉镇政府监督该村及耿某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还林,确保林木成活成林,届时农安县林业局将组织验收。


问责情况:无。

序号11 受理367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榆树市五棵树经济开发区榆陶公路26.5公里南的长春杰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厂的生产废水未完全处理,每天夜间偷偷向厂外排放;二是不使用压泥机械,利用夜间偷偷向外排放污泥;三是以上污水和污泥最后都流到江北污水处理厂;四是厂区生产时散发一股腥臭味,污染周边空气;五是该厂锅炉手续不全,未进行环保备案。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公司2012年12月开始建设,污水处理站于2013年5月建成,运行正常,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偷排现象。2017年8月31日,榆树市环保局五棵树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情况,水样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榆树市环保局五棵树分局检查确认,该公司污泥压滤机正常使用,污泥全部运往榆树市无害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安全填埋(委托合同、转运联单等手续齐全),未发现污泥非法外排现象。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该公司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属实;但污泥按规定安全填埋,因此污泥流到江北污水处理厂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工艺中蛋白分解生成氨基酸产生异味,已采取高温高压反应釜封闭生产、加大车间通风、缩短贮存周期、外购含水率低的净料、封闭贮存等治理措施去除异味。日常监管中未闻到异味,经委托第三方对厂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结果达标。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五个问题:经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锅炉作为总体项目的一部分,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2  受理367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九台区波泥河镇无污水处理站,所有企业生产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排入石头口门水库,污染水体环境。二是石头口门水库附近有多处违章建筑,现已拆除一部分但仍有违建未拆除。三是波泥河镇的多家牧业小区粪污直排,污染河流和地下水。四是该镇锦绣村可达鹿业无污染防治设施,粪污直排污染地下水。五是西营城街道长春善满家园胡某某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商砼站;善满家园建设的房屋没有审批手续,为非法建筑。六是长春海波尔药业非法占用林地约30万平方米,无任何审批手续。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水、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九台区波泥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启动,目前处于可研阶段;污水直排属于历史问题,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九台区石头口门水库周边共有51处违章建筑,其中波泥河街道39处、东湖街道12处,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波泥河水源地内原有牧业小区5家,均有审批手续,其中波泥河镇兴懋养殖场、波泥河镇盛业牧业养殖园、波泥河镇文斌养殖场,已废弃多年;波泥河镇兴旺牧业小区和波泥河镇东大地村金成牧业已迁出水源地;目前波泥河水源地内已没有牧业小区,不存在粪污直排污染河流和地下水的问题,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经查,吉林可达鹿业有限公司,位于波泥河街道锦绣村,手续齐全。目前,养殖梅花鹿1217只,属半散养方式,鹿产生的粪便不形成堆积和径流,直接被山林消纳,不需要污染防治设施,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情况。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五个问题:经查,吉林省善满家园工贸有限公司所建商砼站分别于2017年3月27日、4月3日取得空港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批准的临时用地手续,地类全部为旱地,使用年限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商砼站2017年7月建成,占地为非林地,不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查,2015年5月11日,吉林省善满家园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建设了智障人康复托养中心,占地259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139平方米。九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5月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该公司未依法退还土地,九台市国土资源局已向九台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六个问题:经查,长春海伯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由吉林省宝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有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2003年,吉林省宝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328280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同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相关部门确认,该公司所占范围地类为非林地。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九台区波泥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计划2018年年初建成投入使用。

第二个问题:2016年-2017年九台区政府已拆除33处违建。剩余18处因是村民唯一住房,暂时留给村民居住,待启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移民时予以搬迁。                       

第五个问题:长春市政府已同意九台区政府在善满家园现址基础上,建设一所面向智障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9月5日,鉴于目前若将违章建筑拆除,善满家园康复培训基地现有的48名智障儿童无法安置的实际情况,长春市政府决定,暂对此建筑暂予保留,待九台区政府办理特殊教育学校合法手续后,按规划建设要求,再予以拆除。

    

问责情况:无。

序号13  受理367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梅河口市曙光镇汪家村的国力秸秆发电厂,生产期间排放粉尘严重污染村民种植的农作物,噪声严重扰民;按照规定该厂应燃用秸秆,实际该厂夜间生产时偷偷烧煤。


行政区域:梅河口市


污染类型 :扬尘、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曙光镇汪家村国力秸秆发电厂实为国能梅河口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福民街道和盛村,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2007年开始建设,2009年投入生产,安装有一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2台布袋除尘器,燃料为秸秆等生物质。8月30日,梅河口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监测,并调阅燃料进货帐单及厂区监控资料,该企业不存在烧煤情况,监测结果,锅炉烟尘排放超标,冷却塔厂界噪声超标。同时发现该企业炉渣未遮盖。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该企业烟尘排放超标、炉渣未遮盖的环境违法问题,梅河口市环保局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处罚款。针对冷却塔噪声超标环境违法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30日内增设声屏障,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该企业已更换完破损的除尘器布袋,经梅河口市环境监测站9月2日监测,锅炉烟尘达标排放。炉渣已使用苫布覆盖。冷却塔安装完一道声屏障(共两道),第二道声屏障将在30日内安装完毕,待声屏障全部安装完毕后,再次对噪声进行监测。


问责情况:约谈1人,诫勉1人,降职4人。

序号14 受理367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梨树县刘家馆镇镇政府在修建兴开河河堤工程过程中损毁大面积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与编号2047号为同一案件,信息已公开。

序号15  受理367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8社南15米处的卧龙砖厂以非法购买村民责任田的形式破坏耕地达5万平方米, 烧砖窑排放烟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大气、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砖厂为长春市艾范建筑材料厂,建于1984年,主要生产红砖,该厂2010年至2017年初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1月中旬由赵某某承包,该厂用地面积4.58万平方米,其中,厂区内用地4.2万平方米,厂区外用地0.38平方米。厂区土地规划用途为工矿用地,不属于耕地;厂区外用地包括自家承包田0.18万平方米和卧龙村林遮地、坑洼地约0.2万平方米,用于临时堆放砖坯,地面无硬化,没有破坏耕种层,无购买其他村民的责任田的情况。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7年4月18日,双阳区国土分局发现该砖厂在属工矿用地范的厂区西南侧沟内有取土行为,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30日内回复原地貌。

该厂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烟尘,污染周边环境,2017年7月11日,双阳环保分局因环保手续过期未年检和超标排污问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8月14日,双阳环保分局现场检查,该厂已停产,引风机、电线已拆除。8月26日,双阳区政府 责令其自行拆除。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27日,长春市艾范建筑材料厂已自行将烧砖窑拆除,目前正在清运厂内砖坯、恢复场外土地原貌。


问责情况:无。

序号16 受理367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武某和李某某在双阳区东山三路场西侧非法开采矿石,破坏周边村民耕地。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区域位于双阳区住建局城市道路取土场。2013年12月10日,双阳区住建局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规划用途为一般耕地,使用期限为2年,到期后已恢复原地貌。2016年10月17日,双阳区住建局再次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规划用途为一般耕地,使用期限为2年,目前仍在临时用地审批有效期内。武某和李某某为双阳区住建局城市道路施工单位负责人,在取土场内取土用于双阳区城市道路建设,不存在非法开采矿石行为,并未破坏周边村民耕地。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到期后,将依据复垦保证书在2019年4月16日前恢复原地貌。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7  受理367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辽市辽西街道附近的双辽火电厂自1991年投产以来,卸煤时产生煤灰和生产期间排放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损害附近居民健康,附近居民已出现肺部异常症状。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于1994年投产发电,建厂时煤场周边1.3公里范围内无居民。该电厂储煤场安装有喷淋降尘装置,每季度的监督性监测显示颗粒物排放达标。2014年,该电厂对煤场进行了改造,加装20米高防风抑尘网,安装了6套喷雾抑尘装置,经监测,储煤场周边颗粒物排放均达标。该电厂所有机组均设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损害附近居民健康引发肺部异常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8  受理367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波兴村村书记叶某某违规在水源地附近建20余处房屋经营饭店和山庄等;叶某某自2006年以来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在该村后山开采山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 :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房屋位于波泥河街道东部,该区域房屋共7处,总用地面积190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4.86平方米。其中叶某某有1处,用地面积33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平方米,其余6处为波兴村其他村民所有,所有房屋都符合规划,均持有乡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表。经调查,叶某某没有个人经营的饭店和山庄。波兴村二社后山属村集体所有,有一历史形成的石坑,修建村屯路时曾在此处取过料,近年来没有发生过开采山石情况。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

序号19 受理368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延吉市光石村光石建材厂毁坏周边耕地、砍伐10亩林地林木取土烧红砖,生产期间炉渣堆扬尘大,污染周边空气。当地村民曾多次向国土和环保部门反映至今不予解决。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 :生态、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延吉市光石建材厂占地属于非林业用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该厂于2009年开始生产到2014年初,期间挖取厂区东侧相邻位置土壤生产粘土砖,取土区域有耕地0.3218公顷、采矿用地0.0778公顷。自2014年开始, 该厂已按照禁止生产粘土砖要求,全面停止生产黏土砖,改为以煤矸石和炉渣为原材料烧结煤矸石多孔空心砖,并将取土区土地退还给光石村村委会。该厂存在无尾气污染治理设施及物料堆未采取防扬尘措施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非法取土行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6年8月8日,延吉市环保局责令该厂对尾气无污染治理及物料堆无防扬尘措施问题进行停产治理。2017年4月,企业复产后经查仍存在物料未完全覆盖问题,延吉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该厂对物料堆已进行覆盖并采取封闭式存放。


问责情况:无。

序号20  受理368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自2013年至今,敦化市黄泥河黄林山村陈某某毁坏山林挖沙取土,累计取土达几十万立方米;如2015年9月24日陈某某用1000多台车破坏山林采土5000多立方米;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8月18日和19日),陈某某用4辆卡车仍然挖沙取土,毁坏绿油工的树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村民曾多次向各级纪检部门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敦化市林业局、敦化市国土局、黄泥河镇政府、黄泥河林业局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查,在黄泥河镇辖区内和黄泥河林业局辖区内没有“黄林山村”及类似村名,在黄泥河镇和黄泥河林业局区域内也没有大规模挖沙取土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与实际调查核实情况不相符,而且“2015年9月24日陈某某用1000多台车破坏山林采土5000多立方米”也不符合逻辑。

信访人反映“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8月18日和19日),陈某某用四台卡车依然挖沙取土破坏绿油工的树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村民曾多次向各级纪检部门反映无果”。8月30日,经调查,2017年在黄泥河镇和黄泥河林业局辖区内,没有接到破坏林木的举报案件,也没有违法挖沙取土破坏林木的现象。在督察组进驻吉林省期间(8月18日和19日),没有发现违法挖沙取土破坏树木情况。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1 受理368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前郭县乌兰图嘎镇高家村四队村民王某某长期毁林伐树,至今该居民家中仍存有大量原木。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8月30日,经前郭县森林公安大队乌兰图嘎林业派出所侦查,王某某在高家村去往乌兰图嘎镇土路两侧盗伐枯立木4棵,合计原木材积为0.2476立方米,并在其家中发现部分风倒树,已被截成木段,堆放在院内。反映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乌兰图嘎林业派出所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没收盗伐林木4棵。责令2017年10月30日前补栽杨树40棵。


问责情况:无。

序号22  受理368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辉南县样子哨镇常兴堡村费某某于2010年砍伐常家沟水库边的几百棵落叶松等树木建庙宇;在大鼻沟水库上游砍伐大量树木建牛场和青贮窖并在牛场里修路。二是兴堡村会计潘某某在常家沟砍伐上百棵水曲柳(40、50米高)建蛤蟆塘,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不属实。

第一个问题:举报人反映的费某某为吉林瑞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公司位于吉林省辉南县样子哨镇常兴堡村,2009年4月14日通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审批,2016年4月11日通过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

经查,砍伐落叶松等树木属于“吉林省瑞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建设用地正常采伐,已通过吉林省林业厅审批,采伐树木89.3424立方米。举报人反映的建庙宇,实际上是该公司的办公室,建筑风格为仿古建筑。

项目所建的牛场和青贮窖为水泥钢架结构,在大鼻沟水库上游砍伐树木,也在吉林省瑞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范围内,2013年7月8日,牛场用地已经批准在牛场里修道为必要的生产设施道路。

第二个问题:经查,潘某所建蛤蟆塘位于样子哨镇常兴堡村常家沟,面积约为40公顷,原为自然形成的水沟,依然保持原有的状态,没有用树木修建的成分,四周均为森林,水沟周边无任何砍伐迹象,生态环境良好。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如何更快更顺利地反映问题,

下面一图让你明明白白!



来源:吉视通手机客户端

编辑:张宇楠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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