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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长春市计划年底前淘汰剩余11644辆黄标车

2017-11-10 吉林电视台

11月9日,长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黄标车淘汰整治进展情况,要求全力打好剩余黄标车淘汰“清零”攻坚战,年底前务必完成基本淘汰黄标车的任务。



首先,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杜占武通报了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黄标车淘汰整治进展情况。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自2013年底长春市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以来,全市111143台黄标车,截至今年10月31日,已淘汰99499台,占应淘汰总量的89.52%,剩余11644台未淘汰。


随后,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吕锋做了重要讲话。他说,自8月份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议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强力开展淘汰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长春市在黄标车淘汰工作中采取了“六项有力措施”:一是源头管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转入、年检等业务。目前,共退办不达标车辆461台;二是逐车摸排。任务层层分解,深入辖区逐一摸排,走访约谈黄标车数量大的企业455家;三是路面查控。严格执行在市区内的城市道路和国省干道禁止黄标车通行的规定,安装禁行标志60面,设置黄标车检查卡口56处。目前,共查扣查处违法黄标车5548台;四是落实补贴政策。设置一站式补贴窗口,目前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557.8万元;五是宣传引导。通过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介,对黄标车限行和淘汰补贴等政策进行集中宣传80余次,对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进行曝光公示5次。通过手机APP推送黄标车淘汰信息173万条;六是督导考核。每日统计,每周通报排名,已累计下发《黄标车淘汰工作通报》110余期。


吕锋说,虽然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近90%,但是黄标车淘汰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剩下10%的任务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目前,长春市还剩11644辆黄标车未淘汰,其中状态正常的车辆占比较大,多为使用年限相对较短、车况较好、产值较高的车辆,车主提前淘汰积极性不高,致使淘汰难度大。还有部分黄标车存在灭失、盗抢、抵押、查封状态等诸多原因,面临的淘汰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今年是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收官之年。剩余黄标车淘汰整治工作事关重大,各单位要全力打好剩余黄标车淘汰“清零”攻坚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车找人,做到不见其车必见其主,强力整治灭失车淘汰工作,迅速掀起攻坚冲刺的热潮。


吕锋强调,针对黄标车车况较好、车主淘汰意愿不强、淘汰补贴标准不高等困难,各级、各部门要以年底前务必“清零”为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攻坚克难。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深入开展剩余黄标车摸排,责任到人,车辆到人;对已灭失的黄标车要收全车辆所有人写出的灭失说明及所在街道开具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公安交管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严肃查处黄标车上路行为;要与环保局密切协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处罚权”等法律法规,不断压缩黄标车生存空间,倒逼淘汰。


市环保局要对剩余车辆逐车核实环保标准,按照对口原则,迅速与省环保厅搞好工作对接,按上级下发的“车辆清单”逐一核查比对,确保剩余车辆淘汰明细省市一致;要会同公安机关将筛查后的剩余黄标车明细进行重新梳理,下发各单位,确保精准排查、准确淘汰,按时完成攻坚淘汰任务。

来源:长春市政府

编辑:李檬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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