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吉林市、梅河口市通报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吉林市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近日,吉林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1
舒兰市环城街道裕国村村委会原主任单连顺优亲厚友违规扩大精准扶贫慰问物资发放范围问题。2017年春节,时任舒兰市环城街道裕国村村委会主任单连顺,在发放精准扶贫慰问物资过程中,擅自决定将本应发放给28户精准扶贫户的慰问物资拆分,多发放给包括数名村干部亲属、朋友在内的13户村民。2017年7月4日,单连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磐石市福安街道东纸房村报账员马玉龙帮助村民邵君岩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磐石市福安街道东纸房村报账员马玉龙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明知村民邵君岩不符合申报条件,私自同意为其申报并出具贫困情况证明,帮助邵君岩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2017年9月10日,马玉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
桦甸市民政局优抚科原科长常青违规领取优抚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间,时任桦甸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常青多次违规领取军人遗属优抚金,共计7955元。2017年7月4日,常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4
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杨家村党支部委员刘伟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杨家村党支部委员刘伟在明知其父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其列入困难群众名单领取救济物资。2017年1月17日,刘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政府原城建助理周洪宇等人向泥草房改造户索取财物问题。2012年,时任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政府城建助理周洪宇,以泥草房改造户的自建房屋验收有可能不符合标准为由,授意时任乌拉街镇太平山村报账员高凤启(2017年3月任太平山村党支部书记)向8户泥草房改造户收取钱款合计1.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9月25日,周洪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高凤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聚焦扶贫领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伸向扶贫资金财物的黑手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梅河口市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近日,梅河口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1
曙光镇乡建助理杨玉昌工作失职致使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杨玉昌在负责该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申报和验收过程中,未严格按规定标准检查验收,致使该镇16户村民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32万元。杨玉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杏岭镇财政所原所长刘万富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10月,刘万富未按规定对该镇平原村、永长村扶贫养殖肉牛发放情况进行有效监管,致使上述两村扶贫养殖肉牛被违规出售并将所得钱款平均发放给其他村民。刘万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中和镇民政助理、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刘永久骗取冬令款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刘永久采取虚报受灾户手段骗取冬令款合计9.4万元,用于该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生活用品等费用支出。刘永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曙光镇曙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军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扶贫资金损失问题。2013年,李军违规将50万袋木耳菌袋发放给非贫困户村民种植,且未进行有效监管,致使国家扶贫资金遭受重大损失。李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
水道镇新开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翁胜国工作失职造成国家危房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间,翁胜国未对其母申报危房改造的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及公示,致使其母违规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翁胜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聚焦扶贫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区域,着力解决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级纪委要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查处力度,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编辑:赵小莹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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