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10天查获酒驾司机61人,7人醉驾!有你认识的吗?
饮酒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后果,驾驶员一定是熟知的。虽然交管部门不间断的予以集中整治并且加大宣传力度,但仍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近日,吉林市交管部门在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期间集中警力从严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10天左右,全地区共查获饮酒和醉酒驾车驾驶员61人,其中醉驾7人。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果非常严重,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下表格是2018年4月5日至4月12日全地区交警查获的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要求,现予以公开公示。
来源:吉视通手机客户端
吉林电视台融媒体记者:丛龙静
编辑:骆禹希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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