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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违规发放扶贫资金!多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近日,松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件:

扶余市三骏乡财政所所长王振文因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2014年11月,三骏乡政府在使用省财政厅拨付的“整村推进”资金购置扶贫羊期间,因王振文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未发现东达户村虚报10户农户申请扶贫羊问题,致使该乡政府多购置价值1.66万的扶贫羊20只,造成扶贫资金使用浪费。2017年11月,王振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扶余市肖家乡杏树村党支部书记倪权、报账员高方龙滥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肖家乡为扶持贫困户开展养鹅脱贫项目,倪权、高方龙将应给9户贫困户发放共计1800只鹅雏分散发给村民,致使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2017年12月,倪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方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言、十九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冯胜金违规发放扶贫羊问题。

2015年,八十八乡八十一村和十九号村在实施长岭县发改局扶贫羊项目工作中,未按规定将各村所得1000只扶贫羊分给贫困户,而是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致使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2017年9月,吴言、冯胜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八十八乡二十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玉春违规收取扶贫羊保障金问题。

2015年,张玉春擅自决定收取扶贫羊保障金,按照每只收取200元的标准,共违规收取16.68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2月,张玉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乾安县水字镇阳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蔡海坤、妇女主任孙淑梅、报账员赵洪君向贫困户收取扶贫井保障金问题。

2014年10月,阳字村村“两委”研究决定向6户贫困户额外收取扶贫井保障金共计1.8万元,用于处理村不合理支出。2017年11月,蔡海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淑梅和赵洪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典型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损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惩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集中精力脱贫攻坚,深入贯彻落实4月27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盯严管扶贫资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吉纪办发【2018】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线索督查督办,定期筛选典型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要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要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高压态势。要强化问责,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对党委纪委“双问责”,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来源:松原市纪委市监委

编辑:骆禹希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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