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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1月11日起,濮阳中止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2018-01-09 段利梅 胡新会 濮阳日报




我市自1月11日起中止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1月9日,市政府下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止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自1月11日起(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交易确认单时间为准),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购房业主,不再享受原定的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自2015年6月以来,为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组织住房困难群体实施团购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参与团购意见的通知》《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系列房产新政,特别是实施财政补贴政策,有效化解了房地产库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财政补贴政策,保持房地产去化周期处于合理区间,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经研究决定,自1月11日起,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购房业主,不再享受以上文件规定的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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