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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濮阳多家单位涉嫌违规违纪被市纪委通报

2018-02-03 濮阳日报






  2018年春节将至,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于1月29日至30日,组成3个检查组,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

2018年1月3日,濮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在百姓量贩开具大额发票,涉嫌违规公款消费;

2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濮阳县统计局在丹尼斯多次开具大额连号发票,涉嫌违规公款消费;

3

2018年1月15日,范县产业集聚区在丹尼斯开具大额连号发票,涉嫌违规公款消费;

4

2018年1月11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社局在丹尼斯开具大额发票,涉嫌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

5

2017年12月14日,濮阳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涉嫌在开州国际违规公款吃喝;

6

2018年1月15日,清丰县食用菌产业办公室涉嫌在福泉海鲜小厨违规公款吃喝;

7

2018年1月30日(周二15点40分),市林科院、市统计局、市阳光大厦部分窗口,存在人员缺岗、玩手机、逛淘宝、上网看电影等现象。

  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召开节前廉政恳谈会,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意识,自觉抵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整合监督检查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同时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强化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将作风建设这张亮丽名片越擦越亮。对通报的上述问题,有关县(区)纪委(纪工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经调查核实后,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来源:清风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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