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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十批转办件65件全部办结

2017-08-31 乌苏零距离

8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8月3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十批65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已全部办结。


第十批65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5件、昌吉回族自治州7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件,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4件,克拉玛依市2件,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22件、大气类17件、扬尘类和水污染类各11件、固废类8件、其他类7件、油烟类5件和生态类3件。


自治区把配合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主动查找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回应群众期盼。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十批461件转办件已办结364件,其中查证属实335件,不属实29件。查证属实的335件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317家,行政处罚109家,处罚金额合计1381.4029万元,行政拘留12人,约谈56人,问责305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j iang.gov.cn)予以公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自治区移交第十九批转办件


8月29日18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移交第十九批98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78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件。


截至29日22时许,交办自治区的78件转办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本批移交自治区的78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乌鲁木齐市39件,占到总数的50%;昌吉回族自治州12件,占总数的15.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1件,占总数的14.1%。另外,哈密市5件、塔城地区3件,吐鲁番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2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大气、噪声、扬尘类最多,均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19.3%;其次是固废、油烟、其他、水和生态污染问题,分别占到总数的17.4%、11.9%、5.5%、4.6%、2.8%。


截至8月29日22时许,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自治区移交转办件十九批共1426件,其中自治区115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5件,兵地共同办理12件。



来源:天山网


编辑:李润权   审核:韦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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