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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乌苏市文明办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的倡议书

2017-09-30 乌苏零距离



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是一阵清风,爽朗了人们的心情;文明是一盏灯,照亮了前程的光明;文明是一场雨,滋润了干涸的心灵。我们是乌苏这座城市的主人,既是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懂礼仪、遵守交通规则、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是文明市民的基本规范。为巩固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我市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高市民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素质。在“十一”国庆节、中秋节来临之际,乌苏市文明办向全 37 24029 37 8985 0 0 3359 0 0:00:07 0:00:02 0:00:05 3358发出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倡议:

  一、做一个文明旅游的实践者。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做一个文明旅游的传播者。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要以身作则、诚实守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职业道德意识;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相关条例,用自身的文明言行带动游客; 要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说明、提醒和教育工作,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文明出游,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传播者。

  二、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认真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谅解宽容、文明礼让;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和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保持行车车距,不开斗气车;做一个文明的行路人。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亲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提升旅游文明和交通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文明旅游、文明交通的新形象!

   

乌苏市文明办  

  2017年9月29日


供稿:文明办

编辑:李建梅    审核: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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