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2018-01-25 乌苏零距离 乌苏零距离


当前,全国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形势非常严峻,大案要案频发,特别是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群众对金融创新了解不足、重亲情友情等特点实施诈骗。


当前主要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形式如下:



一、投资理财公司



大街上的投资公司假借国家支持金融创新为名,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以提供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这些投资公司是不能吸收存款的,他们只能以自己的资金进行投资。




二、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



(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三、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四、网络借贷(P2P)



前期由于国家没有管理办法,出现了金融创新乱象,现在网络借贷办法已经出台,这个办法规定比较严格,大部分平台达不到这个要求,面临关闭的风险。


主要风险点:设立资金池、自融自用、虚构或不认真审核借款人、扩大收益宣传,诈骗。




五、传销与非法集资结合的互助平台



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利诱性强。 


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广大公众要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 



六、购物返利



现在,市面上开设了一些电子商务公司,以“购物返利”、“零元购物”,“你消费,我报销”等宣传口号进行发展会员,承诺高回报,回报率几个月内高达100%。这种模式实际上是背离市场规律的,任何正常行业根本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益。这些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或者传销。



七、交易市场


现在主要有打着“贵金属交易”、“原油交易”、“大宗商品”等现货市场交易场所,但他们确违规从事期货交易,甚至假冒“电子盘”进行诈骗。

还有许多纪念币,邮币等交易市场也存在风险。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文件规定。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八、私募基金


现在有两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一种是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放的备案证明,一种是假借私募名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变相乱集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通过分拆、分期、与资产管理计划嵌套等方式变相增加投资者数量,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



九、股权众筹



一些机构打着股权众筹的名义非法集资,实际是并没有什么项目,一些机构有实际项目,但项目可行性非常低,夸大宣传。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批准。

文:普法网、中国农商银行  图:网络综合

编辑:李润权  责编:康彬 审核:韦贵玫

投稿请在“乌苏零距离”后台留言或发送邮件wsljl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