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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古式社会是怎样互赠礼物的吗?

2016-11-11 书房记
编者按:你是否曾经好奇过,在后进社会或者古式社会中,礼物是如何存在的呢?

小编也是好奇,最后在一篇古老的长篇著作——《礼物》中找到了可以说服自己的答案。



在历史的长河中,礼物就像颗颗被河水打磨过的细沙折射着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走进“礼物”的世界,就像走进了斑驳陆离的神殿,每个人都能各取所需,各有所得。

而在当今社会中,赠送礼物更是已经成为了人们社交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礼仪形式。不同的礼物代表着不同的含义,每逢佳节、生日或者喜事,有多少人苦于不知道自己该选择什么样的礼物,而从收授礼物的方式以及其贵重程度中则可以揣摩出诸多含义。

你是否好奇过,人为什么会有赠送礼物这样的行为?在后进社会或者古式社会中,他们是如何对待礼物,而礼物对于他们又是什么样的涵义呢?

小编也是好奇,最后在一篇古老的长篇著作——《礼物》中找到了可以说服自己的答案。

《礼物》一书,实际上是关于交换的。而作为一种交换现象的礼物,几乎遍及所有的人类社会。在作者莫斯看来,“无论是在我们的这个时代之前,还是在原始或低等的名义下被混为一谈的种种社会中,似乎从未存在过所谓自然经济。 ”

也许我们都曾听说过土著居民是多么的慷慨大方,传统的农村乡民又是多么的热情好客,在这种美好印象的积淀之下, 几乎所有人都对桃源世界无限神往。但莫斯在大量的民族志资料中却发现热情大方与慷慨好客只是表面现象, 就像一串美丽的肥皂泡,而并非一定出自人们的真情实感。

在赠礼的背后存在着义务性和强制性, 一只看不见的社会之手正在繁忙地指挥人们甚至有些疲于奔命地互赠礼物。


莫斯写道,“这些所谓的自愿的呈献, 表面上是自由的和无偿的,但实际上却是强制的和重利的。从外在形式看, 呈献差不多总是慷慨大度的馈赠, 但其实,在与交易相伴的这些行为中,只有虚构、形式和社会欺骗;或者说穿了,只有义务或经济利益。”至对神与亡灵的祭祀也只是一种礼物, 祈求着得到回报,含有明显的功利性目的。

在古式社会中,礼物的交换包括三个阶段:送礼、收礼和回礼。而人们通常会以为回礼是必须的,是带有强制性的,即收礼者必须用礼物回报送礼者。但同样,送礼和收礼也是义务性的,是必须要做的。因为这一切都是为了社会的团结,为了整个社会能够正常的运转下去。

无论是一个氏族、一个家庭、一个团体还是一个人,作为主人,他们都免不了要表示出好客的热情,免不了要接受礼物,免不了要进行交易, 免不了要通过交换妇女或歃血缔结联盟。 ”

莫斯举了达雅克人(Dayak)的例子来说明收礼的义务性。一个人看到了他人在吃饭或是仅仅看到了准备饭食的过程,他就有义务坐下来共同分享这一餐, 因为别人总要热情“请客”,拒绝就意味着侮辱,意味着联盟的破裂。同样,如果“拒绝赠予、不做邀请,就像拒绝接受一样,无异于是宣战;因为这便是拒绝联盟与共享。”

在后进社会或古式社会中,是什么样的权利与利益规则导致接受了馈赠就有义务回报?礼物中究竟有什么力量使得受赠者必须回礼呢?


对于这个问题,莫斯曾对回礼的义务作出了经典的解释——礼物之灵。

礼物之灵的概念来源于毛利族报道人所说的“hau”,按照毛利人的说法 ,“hau ”是一种灵力,它栖身于所有的个人物品之中,这是一种感染了主人气味甚至灵魂的东西。这种“ hau ”有一种特性,就是它具有回到最初主人那里的强烈愿望。正是具有这一特性的 “hau ”导致了礼物的必须被回报。因为如果不回送礼物,“hau” 会使收礼者生病,甚至丧失生命。这种灵力不同于一般土著社会所信仰的万物有灵论,它并不是物自身所具有的灵力,它首先来自于最初拥有它的人,它甚至是这个人的精神或灵魂的一部分。人们之间“由事物(礼物)形成的关联,乃是灵魂的关联,因为事物本身即有灵魂,而且出自(人的)灵魂。由是观之,馈赠某物给某人,即是呈献某种自我。”之所以必须要回礼,就是要把送礼者的灵魂还回去,可能也同时具有呈献回礼者自我的作用。

在古式社会的礼物世界中,有两种较为极端的礼物交换形式,即西北美洲的夸富宴和美拉尼西亚的库拉圈。在这两种形式中不仅礼物交换的三种义务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它们的世界中更是表现出了一种对人类新出现的一种新情感的极力追逐,这种情感便是“荣誉”及其背后的权力。对于荣誉的追逐,库拉圈的方式是和平的,而夸富宴更近似一场“战争”。在这类社会中,礼物披上了荣誉这层外衣,好似荣誉才是赠礼的唯一目的,礼物的社会交换的本质被悄悄掩盖了起来。礼物成了攫取荣誉和权力的工具。

在形形色色的古式社会中,礼物之所以如此重要,与其社会中的关于人与物的关系的观念有着重要关联。在现代社会,物权完全脱离了个人权利,物一旦在市场中易手,就意味着原来的所有者对它已不再具有任何权利,更不用说精神上的联系了。现代社会是一个人与物截然分开的社会。而这种观念在我们所说的古式社会中却是极为陌生的。他们认为“事物本身原本也具有人格和品性。”


而借助于礼物的流动,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也就难分彼此的融合在一起,礼物中存在的灵魂或灵力把收礼者和送礼者甚至是刚刚出现的市场上的买者与卖者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归根结底就是混融。“人们将灵魂融于事物,亦将事物融于灵魂。人们的生活彼此相融,在此其间本来已经被混同的人和物又走出各自的圈子再相互混融:这就是契约与交换。”换句话说,这就是赠礼。

而对于古式社会中所普遍存在的这种较之现代社会迥异的赠礼体系,莫斯称之为“总体呈献体系”。

首先,在古式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交换形式——赠礼虽然在表面上大多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的, 如库拉和夸富宴中的氏族首领, 但在本质上,这种义务与契约是两个群体之间的,个人仅仅作为代表或中介。在契约中呈献的并不是自然的人,而是“道德的人”,即氏族、部落和家庭。他们或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或依靠首领而联结在一起。首领个人之间的赠礼不仅是个人的关系与友谊, 而是意味着两个群体之间的团结和同盟。

其次,赠礼中交换的不只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实用的东西,除了物资和财富,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们首先要交流的是礼节、宴会、仪式、军事、妇女、儿童、舞蹈、节日和集市,其中市场只是种种交换的时机之一,市场上的财富的流通不过是远为广泛,远为长久的契约中的一项而已。 ”

其三,在礼物交换中,首领并不自觉其个体性,他所得到的荣誉与权力是与所在的氏族集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荣誉便是集体的荣誉。其四,尽管这种礼物交换根本就是一种严格的义务,甚至极易引发私下的或公开的冲突,但它们却往往通过赠礼这种看上去显得慷慨大方的自愿的形式完成。

在古式社会中,社会生活各方面还未完全分化,各领域搅和在一起,因此,这样的社会可以看作是一个真正的无法分割的总体。而所有的社会现象,最终都可以简化成对立的双方之间的互相交换。

书中整体透露着作者莫大的道德关怀,他不仅指出了礼物的积极性后果,也指出了礼物的消极性后果。礼物赠与在起着为人们所珍视和重视的社会整合乃至心理整合之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产生着心理上的伤害与排拒。”

以古鉴今,莫斯其实想要通过《礼物》一书告诉我们需要掌握这样一种智慧,即“对立却不能互相残杀,给予却不必牺牲自己。

最后,把《礼物》开头引用的几节诗句(摘自斯堪的纳维亚的古老诗集《埃达》(Edda)中的“Havamál”)送给大家,以此共勉:

以兵器或以服饰,

朋友间要互相愉悦;

每个人自己(通过各自经验)就会晓得,

互赠礼物的朋友

才是最长久的朋友,

只要那礼物往来不辍。


对待朋友

须做朋友,

要用礼物报答礼物;

应抱笑容

面对笑容,

狡诈正好回复谎言。

……

因此对于那个你不信赖的人

那个你怀疑他情感的人

要笑脸相迎,但却不说真心话,

得到什么礼物就还他什么礼物。


那些勇敢慷慨的人

拥有最美好的生活;

他们没有一点担心。

而懦夫什么都怕;

吝啬鬼总是怕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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