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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人工智能领域成果转化项目需求的通知

四川科技
2024-10-19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人工智能1号创新工程的决策部署,现就人工智能领域成果转化项目进行需求征集。相关要求如下:

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原则上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由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具有独立法人的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的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双方须签订相应的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二、牵头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预计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利润不得低于1000万元。

三、牵头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四、转化成果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取得特殊行业准入证书。

五、转化成果应已完成研发且进入中试或熟化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请有关单位、有关企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12:00前将需求征集表(包括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具有产学研合作的高校院所限推荐3项、国省级重大创新平台限推荐1项,其他单位限推荐1项)

联系人:科技厅成果处 

陈心雨,028-86712007;

李雨静,028-86723913;

邮箱:kjtqyc@126.com。

附件:人工智能领域成果转化项目需求征集表(详见“阅读原文”)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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