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健康】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7-01-23 库车零距离


爱我的请举手 👉😏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我

爱我的请给心 👩❤️ 点击分享到朋友圈

爱我的请留言  💤💬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家家户户团圆聚餐,亲朋好友齐聚饮食畅谈。在这重要的节日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库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安排部署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食品销售市场规范运行。此外,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食品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

1、采购食品要细心。采购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食品经营门店及农贸市场,不要在流动摊贩及卫生条件不佳的摊点采购;采购时注意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过期、变质及感官异常的食品;食品消费时应当要索取购货票据并妥善保存,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有据。

2、猪、牛、羊肉、水产品。采购鲜肉及其制品要到农贸市场或正规门店,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鲜肉及其肉制品;采购时要查验鲜肉及其制品是否经过畜牧部门检验检疫,是否依法取得《检疫证明》,不要购买未经检疫或来历不明的鲜肉及其制品。

3、食用油。一是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桶装食用油,尽量不要食用“土制食用油”,“土制食用油”其原料花生、大豆质量无法保证,容易霉变受到污染,进而产生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二是不要购买20升以上的大桶油,大桶油多为小厂生产,杂质多,严重缩短油的保质期,往往未食用完就已变质。

4、散装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销售区域是否标识出食品名称、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是否封闭式销售,是否有防蝇、防尘灯措施。

二、经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食品经营单位要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不得未经许可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据严格按照食药监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承办“年夜饭”及春节期间承办大型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采取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厨师要持健康证上岗自觉接受食品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3、使用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

库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大家,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24小时投诉电话:0997—7133631。

祝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平安健康!



                      库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3日




本期编辑 :马玫 李冬梅

初         审:张莹静

终         审:孟亚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