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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充电宝发生起火爆炸,这三款不要买

2016-11-30 新媒体 广西新闻频道

新闻妹说:充电宝是大家现在生活里的标配。那么问题来了,你的充电宝安全吗? 

今天(30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全区在售的充电宝安全抽检结果。单次的检验结果表明,个别充电宝存在起火或爆炸的隐患。 看过来,这三款就是被点名的。


深圳市安全快充技术有限公司出产的ELECJAR牌充电宝(规格型号:KPOW8S),在重物冲击测试中,移动电源发生了起火和爆炸。


深圳市艾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abo艾博充电宝(规格型号:J11)在挤压测试中,移动电源发生了起火和爆炸。


深圳市比方创展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FONENG峰能(规格型号:灯塔),在重物冲击测试中,移动电源发生了起火和爆炸。


        (具体的抽检批次没有公布,大家对这几个牌子上点心哈)







新闻频道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几乎每个充电宝使用者对充电宝的质量都有担忧。

 

南宁市民  张女士

之前听说有一个充电宝爆炸之后引起火灾的情况,会注意一点,晚上充电我一般会让它离床比较远,不会放在床头。

给充电宝充电充太久的话,可能会爆炸。担心过热,因为如果你晒太阳,在外面走又放在包里面,充电宝的确是很热的。

 

南宁市民  施先生


充电宝可能存在着怎样的安全隐患呢?

大伙想到的都是

爆炸


近期,广西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随机购买了20个批次样品,价格不等的移动电源。

检查人员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按照国标对这些移动电源产品开展比较试验,检测项目包括常温外部短路、过充电、热滥用、挤压、重物冲击五个测试项目。

(网络图片)
其中,有1个批次的样品在挤压项目检测上出现了起火和爆炸,有2个批次样品在重物冲击项目中出现了起火和爆炸。其余17个批次的充电宝各项指标均合格。



根据这次的检验结果,广西消委会也发出了消费提醒,提醒大伙在购买充电宝时要到正规的超市、商场,同时检查产品的外观有无瑕疵,产品保障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材料。除此之外,安全耐用的充电宝,它的电芯级别大都是A级,这个特质也会标注在产品外包装上。



在日常使用充电宝时还要注意些什么呢?


1.非专业人员禁止对充电宝进行拆卸、撞击。如发现电池鼓胀、漏液或者有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


2.外出时要避免充电宝和钥匙等金属、硬物一同放置,将充电宝放于行李箱中要合理放置,避免撞击,防止受到挤压、撞击破坏电芯而引起爆炸燃烧。


3.不要在过热、潮湿的环境中保存充电宝,更不要接触火光,或在太阳暴晒的环境下使用。在充电过程中,禁止在充电宝周边摆放易燃可燃物品。


4.充电时间不能过长,以防止过量充电导致充电器或机身过热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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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覃尚荣 肖辉

编辑 | 黄翠萍 严思洁(实习)

广西新闻频道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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