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什么情况?南宁这小区没入住先涨物业费,不签字还不交房了

2018-01-23 新媒体 广西新闻频道

    交房对很多购房者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昨天是南宁市宋厢路18号盛科城小区B1栋交房的日子,可业主们怎么都开心不起来,因为物业费的问题他们和开发商闹得很不愉快。

        昨天是交房的日子,盛科城小区B1栋的业主们大早就过来想要拿新房钥匙,没想到开发商的一张补充协议却把他们拦住了。

 

南宁市盛科城小区B1栋业主    何女士:

 

 补充协议上面内容是这样写的:物业费由原来的购房合同上签订的1.65元/平方米涨到2.5元/平方米, 那我们不签这个字的话,那我们大家就不能领房。

  何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的房子面积是123平方米左右,按照补充协议内的物业费2.5元/平方米来算,她们一个月要多交一百多元的物业费,一年下来就要多交一千多元。记者注意到,在购房合同中,物业服务费为1.65元/平方米,且附有说明:物业费会随着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规定有所调整。那么这次提价,会不会是这个原因呢?


南宁市盛科城小区B1栋业主    屈女士:

 

除非有政府公示的文件,但是现在他也没有,现在开发商拿出一个2014年的文件说开发商可以自行的定价这个物业费,但是的话我们这个合同是2016年才签的,所以他们给这个文件并没有这个效应。

   让业主们更不能理解的是,盛科城小区A期已经入住一年多了,物业费依然是1.65元/平方米,而他们B期的物业费却要涨价。那么物业费是怎么定价的?谁说了算呢?昨天下午,记者与业主们一起来到了盛科城小区售楼部。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是因为政府政策放宽才提价,但却并没有出示任何政府部门或物价部门的文件。

 

非正常拍摄    南宁市盛科城小区销售部工作人员   高先生:

 

现在我这边我情况已经说了,至于领导这边有没有空过来那我就不清楚了。之前之所以收1.65元/平方米是受到政策影响,那现在政策已经放宽了,(什么时候政策放宽的)你可以去房管所或相关的部门去了解一下。

      而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开发商相关领导的联系方式时,他以是隐私为由拒绝了。那开发商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虽然购房合同里对于物业费确实有调整的说明,但开发商必须向业主出示政府相关批文或者物价部门的批准方可实行。而且即便目前开发商与业主对于物业费的问题协调不下,开发商也不能因此不予交房。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律师   黄宇:

 

作为开发商来说,在法律上交房是他的法定义务,不能够因为这个物业条款双方达不成一致我就拒绝交房,如果是这样的话,业主可以完全告这个开发商,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从而按照约定应当支付业主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完整视频看这里)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t05375rlvjq&width=500&height=375&auto=0
 


记者 | 徐宁 刘英杰

编辑 | 汤婧

校对 | 王诗筠

责编 | 李羽

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新媒体出品

更多新闻资讯,关注新闻频道微信推送

这些内容也值得读 戳开看看吧

 南宁中山路旁空置民房突发大火,没人住的房子为什么会烧起来?

老大爷舞神附体,列车车厢里舞姿妖娆,惊呆众人

丢脸!这些人把30多吨洋垃圾运回广西,加工卖给国内同胞!

如果你喜欢这个内容,就点个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