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南宁这小区没入住先涨物业费,不签字还不交房了
交房对很多购房者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昨天是南宁市宋厢路18号盛科城小区B1栋交房的日子,可业主们怎么都开心不起来,因为物业费的问题他们和开发商闹得很不愉快。
昨天是交房的日子,盛科城小区B1栋的业主们大早就过来想要拿新房钥匙,没想到开发商的一张补充协议却把他们拦住了。
南宁市盛科城小区B1栋业主 何女士:
补充协议上面内容是这样写的:物业费由原来的购房合同上签订的1.65元/平方米涨到2.5元/平方米, 那我们不签这个字的话,那我们大家就不能领房。
何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的房子面积是123平方米左右,按照补充协议内的物业费2.5元/平方米来算,她们一个月要多交一百多元的物业费,一年下来就要多交一千多元。记者注意到,在购房合同中,物业服务费为1.65元/平方米,且附有说明:物业费会随着政府部门对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规定有所调整。那么这次提价,会不会是这个原因呢?
南宁市盛科城小区B1栋业主 屈女士:
除非有政府公示的文件,但是现在他也没有,现在开发商拿出一个2014年的文件说开发商可以自行的定价这个物业费,但是的话我们这个合同是2016年才签的,所以他们给这个文件并没有这个效应。
让业主们更不能理解的是,盛科城小区A期已经入住一年多了,物业费依然是1.65元/平方米,而他们B期的物业费却要涨价。那么物业费是怎么定价的?谁说了算呢?昨天下午,记者与业主们一起来到了盛科城小区售楼部。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是因为政府政策放宽才提价,但却并没有出示任何政府部门或物价部门的文件。
非正常拍摄 南宁市盛科城小区销售部工作人员 高先生:
现在我这边我情况已经说了,至于领导这边有没有空过来那我就不清楚了。之前之所以收1.65元/平方米是受到政策影响,那现在政策已经放宽了,(什么时候政策放宽的)你可以去房管所或相关的部门去了解一下。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律师 黄宇:
作为开发商来说,在法律上交房是他的法定义务,不能够因为这个物业条款双方达不成一致我就拒绝交房,如果是这样的话,业主可以完全告这个开发商,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从而按照约定应当支付业主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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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徐宁 刘英杰
编辑 | 汤婧
校对 | 王诗筠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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