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斗殴的双方仅仅因为一个女孩子的搭讪就点燃了导火索,之后十名男青年酒后大打出手,影响非常恶劣。昨天(22日)上午,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7年6月12日
新闻回顾
凌晨两点多,张某和朋友在南宁保利山水怡城门口遇到一名陌生女孩,他在上前搭讪时正好被女孩的男友梁某碰上,由于当时双方都喝了酒,说话语气重,之后双方各自不服气打电话叫来了朋友,话没说几句,很快就动起了手。
随后两伙人各自将受伤的朋友送到医院治疗,谁知这么巧竟然又在同一家医院相遇了,冲突再次发生,最终造成4人轻伤。
事后,10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南宁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在昨天上午进行了宣判。
现场声 审判长
鉴于双方伤者都对对方进行了谅解,本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梁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二,被告人邓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这起案件中,10名被告人都参与了打架斗殴,都是主犯。根据他们各自的犯罪事实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对他们分别处以一年一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10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被告人 刘某
当时如果我和她男朋友,不逼他道歉,不说那些气话,肯定也不会到现在这样,就是说双方都各有过错,自己也接受这个事实,也愿意认错,对这个判决也没什么异议。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官 阮善华
希望提醒这些年轻人,能够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影响了自己的前程。法庭也有一个态度,就是对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这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法院会从严、从快进行审理,对于如果出现涉黑涉恶势力,法院将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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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李金兰 廖伟生 吴昊
编辑 | 李姗姗
校对 | 王诗筠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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