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男子为泄愤发朋友圈辱骂交警,结果没得说,行政拘留三日!
8月2日,卢某在微信发布了一条涉嫌辱骂交警的朋友圈,结果被人举报,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卢健铿: 贴了(违停)告知单后,通过朋友圈进行泄愤,辱骂了我们贴单的同志。
原来,卢某的车当天停在了禁停路段——柳州市屏山大道龙家巷,巡查的交警发现后,依法开出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 交警执法记录仪画面
看到卢某发的朋友圈后,民警电话联系了他,告知这一行为涉嫌辱警,让他到大队进行情况说明,可卢某却说自己没空、躲避调查。通过线上追查,交警部门发现,卢某的这辆车从2017年至今,有31单交通违法未处理,且事发后第二天,还再次在同一地点违停。
8月10日上午,交警及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到卢某的家中访查,在家人的协助下与他取得联系。经过耐心沟通、劝导,8月10日下午,卢某到交警部门投案。
现场:(今天为什么来到这里?) 因为我发了个朋友圈,不大谨慎,可能触犯了(法律)。 (发了什么东西? ) 发了谁贴我的单全家倒大霉 。
卢某说,事情发生后,他自己也慌了神,还发了一条“致歉”朋友圈,以为能借此脱责,所以一直没有积极到交警部门配合调查。
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卢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卢健铿:对于我们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也好,不当也好,如果人民群众有异议,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向我们的上级进行反映,甚至到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但是不要通过非法的途径,达到你泄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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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刘嘉 通讯员 韦晓冰
编辑 | 游芸
校对 | 刘慧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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