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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扫黑除恶”第一大案告破!牵出怎样的保护伞? | 周六见

新媒体 广西新闻频道 2019-05-07

周六见


      2018年12月27日下午,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永福县李佳犯罪集团涉黑案一审宣判,38名罪犯分别被法院判处以10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这个作恶多端、横行一时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本期《周六见》,一起关注广西“扫黑除恶”第一大案。 


一封举报信曝出一伙恶势力 


      2013年12月31日,桂林市公安局收到了一封来自福建商人邱某的实名举报信。当事人信中举报了当地恶霸李佳对其经营的采石场进行强迫交易的事实。桂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该案件的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调查。


专案组民警  邹鑫“这个姓邱的老板就说,他是从2010年开始,租着永福县罗锦镇的山,开了一个采石场,这个罗锦镇老大李佳就觉得这个采石场有利可图,挣的钱比较多,就想强行入股。”


      民警在侦查中了解到,一开始,李佳采取了堵路、派人闹事等手段扰乱邱某的正常经营,2013年4月,李佳及同伙以威逼等手段强行入股邱某采石场50万元,约定3年内每年无论盈亏都要分红50万元,并在到期后退还本金。一段时间后,苦不堪言邱某决定将采石场转让。


专案组民警  邹鑫:“刚开始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买采石场,但是呢,姓李的这个黑社会老大就散布了很多消息,说如果谁要买这个采石场,就跟他过不去,他就会用各种方法去收拾他们。”


      面对威胁,很多人无奈打消念头。2013年12月,邱某采石场无法继续经营被迫转让。李佳与另两名同伙一起,以658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邱某承包的两个采石场。


专案组民警  邹鑫:“但是在最后面需要付款的时候,又以各种借口比如说,这个柴油费,机械损耗费又扣除了,私下扣除了一部分,最终只支付给了这个老板420万。”


        取得采石场经营权后,李佳等人在市场开设“开票处”,控制其他石场老板,统一整个永福县石料售价实行行业垄断。警方调查该案件期间,又掌握了不少李佳拉帮结派等违法活动证据。李佳是永福县罗锦镇人,从2002年开始,就纠集一批社会人员,除了经常打架斗殴外,还在罗锦镇周边开设野外赌场。在开赌场取得第一桶金后,李佳还将其叔叔李小敏、哥哥李飞、妻子吕朝妃等拉进团伙分管财务和投资,甚至还拉拢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作为打手。


专案组民警  何雨憬:“本身别人都很怕这些人,都是作恶多端,所以他就想把这些人拉拢在身边,整个罗锦镇上面都形成这种风气,不敢惹这帮人。”


两个恶势力合并  打架砍人无恶不作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早在2008年5月,时任罗锦镇城建办主任的唐某秀向李佳送达违章住房停建通知时,李佳不但未停建,还纠集数人来到唐某秀家中威胁恐吓,并指使其同伙殴打唐某秀。直到罗锦镇领导和民警到场控制场面,事情才得以平息。此事之后,李佳在罗锦镇当地的恶名基本确立,逐步形成了以他为首的"罗锦帮"恶势力。为进一步扩大势力,谋取非法利益,李佳团伙还和另一个恶势力组织进行了合并。 



      周春,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人。2009年至2011年,周春等人开始在百寿镇开设赌场、打架斗殴,初步形成以周春为首的"百寿帮"恶势力。李佳团伙在发展的过程中和周春团伙相识并频繁接触。


专案组民警  何雨憬:“在桂林市的几个酒吧、KTV就经常聚会,经常在一起就是说要拉帮结派。”


      2011年7月30日晚,李佳与周春等10多人聚餐后,前往桂林市秀峰区某娱乐会所,李佳因停车问题与会所保安易某发生争吵,团伙成员对易某进行殴打。会所老板得知保安被打,就和几名工作人员上前劝阻,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在劝阻过程中全身多处被李佳等人用刀剌伤,致肝破裂。随后,周春等人还进入会所打砸和打人,共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案发后,李佳、周春及同伙归案,李佳一伙赔偿易某等6名被害人经济损失40万元后取得谅解。


专案组民警  何雨憬:“后面周春是因为证据有问题不足就取保候审了,判了一个,当时就是这个动刀的嫌疑人判了。”



这起故意伤害案后,李佳团伙与周春恶势力团伙合并,形成了以李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规模达百人以上。势力壮大的李佳团伙更肆无忌惮,挑起多起打架斗殴事件。2013年11月,在永福县百寿镇,被害人姚某与周春的马仔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中一名马仔受伤。周春等人路过现场时与姚某发生争执推打。


专案组民警  何雨憬:“周春就马上打电话,然后他的手下漆令飞就带领了10来个人就过来了,追砍这个受害人到这个百寿桥头的时候,将受害人姚某当场给活活砍死了。



案发后,李佳团伙出资27.9万元,与被告人亲属共同赔偿姚某家属60万元,取得姚某家属的谅解。不久,周春和几名手下相继落网,但周春只因包庇窝藏罪被判刑。


专案组民警  何雨憬:“周春交代小弟不要把他供出来,我在外面帮你们疏通关系也好,赔偿死者也好,你们不要把我说出来,他的手下就把整个作案的过程他们自己给揽下来了,他们那个时候都判了10到15年不等,周春判了1年半。”


“黑社会”头目当上政协委员 “保护伞”究竟是谁?


      李佳团伙不断膨胀,且长期从事违法活动,朗朗乾坤下,这伙人怎么能如此肆无忌惮,横行永福多年却依然无事呢?专案组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原来在李佳背后,有一把无形的“保护伞”。 



      2009年,李佳通过永福县原交通局局长秦明生结识了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并在一次外出考察时跟随刘永祥同行,期间,刘永祥觉得李佳为人圆滑,通晓人情世故,便一直和他保持联系。


专案组民警  蒋龙斐:“之后,李佳就对刘永祥过年过节送礼、送烟、送钱啊,还有就是说以一些像类似于入干股的形式先把他拉拢。”


为扩大势力,为日后所做的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在2013年永福县政协换届之前,李佳找到了刘永祥,表示想当政协委员。刘永祥于是利用职务之便帮李佳达成愿望。2014年,李佳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拘留并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当时有人替其说情,所以李佳没有受到处分。直到2016年,永福县政协再次换届时,因为开设赌场事件,李佳被清理出了政协队伍。

专案组民警  蒋龙斐:“但是在李佳退出永福县政协队伍之前,他还把他家里面,他的姑父,还有他哥,再一次对刘永祥提出要求,把他们两个推选进入永福县政协队伍,后来韦桂尤,也就是李佳姑父,还做上了永福县政协常委。”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开始,刘永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李佳提供了便利,并收受李佳贿赂的钱财以及项目干股分红共计63.82万元。李佳为在从事违法活动中受到关照,又开始腐蚀公安干警。2015年至2017年期间,李佳为采石场炸药能顺利审批,以及其开设的赌场、游戏机室不被查封,先后送给时任永福县公安局罗锦派出所所长李靓共40万元。2016至2017年期间,李佳为打探了解其涉黑案件的被调查情况,请时任桂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肖翔提供帮助,累计向肖翔行贿50万元。不仅如此,李佳还利用被腐蚀的民警向其通风报信,多次逃脱抓捕。


专案组民警  蒋龙斐:“我们也对这个李佳采取过几次抓捕,但是的话呢,都是没有成功,要么就是说我们行动还没有行动之前,这个人就已经知道这个消息了,要不就是我们抓捕的时候到了楼下了,也被他逃脱了,这个事情有不止一两次。”



团伙成员一一落网  案件卷宗达120多本


      为搜集李佳的犯罪证据,办案民警多次在罗锦镇和百寿镇进行实地走访,但由于当地群众长期受到李佳团伙的威胁和骚扰欺凌,大多数人都敢怒不敢言。

专案组民警  何皓:“关于李佳的这些事情,都是绝口不提,到了后期,我们陆陆续续地把这些涉案人员一一到案以后,我们再去找他们,反复地去找他们,才一点一点地说出来。”



       2017年6月,警方掌握了李佳非法占用林地的犯罪证据,并在桂林市叠彩区趁其不备之时秘密抓捕归案。李佳落网后,警方又采用多种手段,根据已掌握的李佳团伙犯罪供述,将团伙中的部分骨干成员一一抓获。然而,在接下来的审讯中,狡诈的李佳负隅顽抗,再次让警方的调查陷入瓶颈。


专案组民警  何雨憬:“专案组当时也不断地在变换审讯策略,比如说我们想攻克他一个案件的问题,我们会取大量的证据,来防止他狡辩。另外我们也配合监察委,把他的这几个,给他提供过通风报信,收过他的钱财,受贿行为的这些他所谓的依靠,我们都全部进行了留置,每一条后路我们都给他堵上。”



      最终,在巨大的压力下,李佳交代了他本人和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专案组从2018年2月9日展开统一收网行动,陆陆续续将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最终核实了该组织18个罪名、36起违法犯罪事实,仅案件卷宗就达120多本。


专案组民警  经超:“查处了李佳及其团伙成员一共涉案金额有700余万,涉案的账户达到70多个,查封他们用违法所得购得的房产一共有9处,购买的车辆有13辆,案卷累计起来达到了2米多高,我们在整理案卷的时候,因为案卷材料太多,打印机都用坏了5台。”


      2018年12月2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佳、周春等39人中,除因身体原因中止审理的李小敏以外的3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现场,长达220页的判决书,审判长足足念了2小时才念完。



       最终,首犯李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0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犯罪集团的其余37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至10个月不等刑期。 此案实现了“当年立案、当年抓捕、当年移诉、当年审判”,涉黑集团案“四个当年”完成的全国仅此一例。


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明:“我们公检法司,包括纪检监察配合默契、互相支持,所以实现了四个‘当年内’,表明了我们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的决心和信心。”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永福县原政协主席刘永祥、永福罗锦派出所所长李靓、永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廖双双和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肖翔包庇李佳黑社会组织的4个案件分别进行宣判。 


宣判现场:

被告人刘永祥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人李靓、廖双双、肖翔分别被判处7年到9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处15到30万不等罚金,并没收涉案赃款。



今年1月16日,记者来到永福县罗锦镇,见到了几位曾经被李佳团伙伤害过的村民,他们告诉记者,李佳团伙被捕之前,镇上治安一直很乱,老百姓谈其色变。


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村民:“以前多看一眼,他就白你一眼睛,看不顺眼就搞你了,打你啊。”


         看到这些恶人受到法律制裁,大家都觉得心中一块石头落了下来。



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村民:“现在政府搞这个打黑啊,他们都不敢抬头了,都是很平静了,以后的生活肯定是越来越幸福了。”


记者 | 陈志豪  吴展立

编辑 | 蒙宛若

校对 | 王诗筠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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