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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航洋地铁口惊现“拍车男”,每张赚30元,很多车都挨了

新媒体 广西新闻频道 2019-05-08

最近大伙儿路过南宁市凤翔民族路口时

有没有看到一名举止奇怪的男子

对,就是这儿↓


就是他!

▲网友给拍摄者配上“图片说明”


在会展中心站A出口处

骑着电车的黑衣男子将手机对准了来往的车辆

他这是在拍什么呢?

小编一时半会儿也懵圈了

直到看到这个才恍然大悟

▲南宁交警公示的机动车违法信息


从图中可以看到

在凤翔民族路口

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车辆还真不少

原来这个黑衣小哥是在拍摄举报啊

不少网友拍手称快!


在2018年11月15日,南宁交警公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适用范围、举报人条件、举报方式、信息审核、奖励标准、奖金发放及信息保密等内容做了介绍。该《办法》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在哪里可以举报

市民只要关注南宁交警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宁交警”和“南宁交警微发布”,按照提示在“南宁微交管-交通违法举报”界面将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和视频通过平台上传,通过审核有效的即可获得一定数额奖金。

如何举报

点击交通违法举报进行举报▼


点击交通违法举报进行举报▼


这波操作是不是666!


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拍摄画面清晰,能够准确辨认所拍摄的地点或者该地点周边特有的参照物;


2、能够准确辨认被拍摄的违法车辆的外观特征,包括车辆号牌、型号、车身颜色;


3、在交警部门公布有奖举报的范围时对证据另有其他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其他要求。


举报的适用区域

目前举报只针对南宁市城区的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公路、高速公路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包括南宁市下辖的五县。

 有奖举报的范围

《办法》规定,由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有奖举报范围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有奖举报工作。针对当前我市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现阶段主要针对以下四类交通违法行驶进行有奖举报,即:


1、城市工程运输车辆(泥头车、沙石车、水泥搅拌车、吸污车等)闯红灯;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俗称“加塞”,正常并道应交替通行的除外);


3、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如跨越中心实线掉头);


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今后随着城市交通环境的变化,交警部门将对有奖举报的范围适时作出调整。

  什么人可以进行举报

《办法》规定,举报人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能够保证自身在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包括不得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者有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摄、发送微信、举报操作等危险行为。

  举报如何奖励

交警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对照片和视频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举报人作出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平台公布。


审核主要是针对照片及视频的有效性,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如果不合法、不真实,或者不符合交警部门公布的关于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证据要求的,视为无效;如果已被公安机关查获,或者被其他人举报的,也视为无效;此外,同一交通违法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的,以第一个向交警部门提出有效举报的为准。


对经审核有效的举报,交警部门给予每起人民币30元奖励,同一举报人每月进行有效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每月最高奖金不得超过600元。举报人获得当月累计最高奖金后,剩余未相应获得奖金的有效举报不作为下月奖励的依据。据介绍,此举是为防止“职业举报”群体的出现,以显公允。


《办法》明确规定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的交通警察、交通辅警不得参与奖金领取。同时还规定了10种不属于奖励的范围。交警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领取奖金的信息进行保密。



是不是找到新的生财之道了呢?


来源 | 南宁警方 车广西

编辑 | 王诗筠

校对 | 蒙宛若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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