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打掉一个“套路贷”团伙!受害人,警方让你们赶紧来报案

新媒体 广西新闻频道

         “套路贷”,其实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利用诈骗、敲诈勒索等手段,诱使或迫使受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不合理的抵押、担保协议,然后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等手段,一步步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近期,南宁警方成功破获一个以陈某为首的“套路贷”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案件中涉及的两名公职人员已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今年4月初,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南宁市洪明汽车服务公司老板陈某等人涉嫌非法套路贷、高利贷犯罪。接到举报后,兴宁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逐渐查清了这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扫黑除恶专业队  龙跃:这些借款人都急于用钱,陈某会问他有没有抵押物,车子、房子之类的,在借款同时都会要求签抵押合同,还要求支付相对高的利息。他们跟陈某约定的利率,一般都是五分、六分,明显高于法律的范围,算是高利贷。


        这看着平常的民间借贷,对陈某来说,只是他实施套路贷的开始。陈某大多是通过借款时诱骗受害人签署虚高的借款合同,以房屋、名车等抵押,形成虚假的债权债务,以此来侵犯受害人的权益。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扫黑除恶专业队  龙跃:借款一般会签定虚高的金额,比如说借5万,他先收取头息,意思借款人得到的钱不到5万,在借款过程中,你逾期了,他会把后期的利息一起算进借款金额里面去,让你重新签一个10万或者15万、20万的借条,就是增加虚高金额的一个借条。这样到法院起诉的时候,他会以虚增的借条去起诉借款人。

         而为了让借款人一步步陷入“套路贷”的陷阱中,陈某等人还给借款人设置障碍,使得借款人逾期还款,以造成合同违约。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扫黑除恶专业队  龙跃:让你借款人还不了款,履行不了协议,出借人就说借款人违约了,就可以根据合同去执行相应抵押物的财产。


受害人偷拍画面:联系不上你,你也不给我利息了,那我是不是要处理房屋。


受害人谈判录音:(一共还12万,是吗?)不止12万,那么久你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钱也是本钱的。我的钱也是成本,也要利息的,你得连本带利给我,这是最低要求,起诉费,诉讼费,这是本钱,真金白银。


        目前,警方已经对19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另外,警方还从陈某办公室里查获一大批借款或抵押合同,多起案件涉案金额已经达到3000多万元。为了彻底查清陈某及其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现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这个涉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扫黑除恶专业队   龙跃:当时向陈某借过钱,被陈某“套路贷”的受害人,尽快到兴宁公安分局报案,收集证据,我们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紧急使用资金的时候,尽量通过正规的部门机构去借款。


记者 | 廖伟生 方亮 祁玮

编辑 | 蒙宛若 

校对 | 刘慧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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