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业主被罚5.4万元!只因他租给了这些人
2018年10月9日,我们新闻频道报道了南宁警方对良庆区多个小区开展定点清查打击行动,在好几个小区的出租屋里,抓获了一批传销人员。在这次的打击行动中,那些把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业主也没能免责。7月11日下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通报了其中一名业主因为租房给传销人员,而被罚没5.4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8年10月9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对一起涉嫌传销的专案进行联合执法。在良庆区五象大道某小区,抓获涉传人员闫某、王某。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闫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将房子出租给闫某的业主黄某,也被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五大队大队长 胡晁榕:业主黄某向我们陈述,他不知道居住在他这个出租屋里面的这个人员是涉传分子,而且在租赁长达一年半的时间,没有到相关的部门去进行备案。
《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黄某的解释,并不能成为他逃避追究责任的理由。2019年4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出租屋业主黄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没5.4万元的处罚决定。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科科长 金涛:提醒各位业主,不要老想收取租金,而应该对自己的承租人,进行不定期的走访,观察是否有涉嫌传销的相应的行为或举动。
今年南宁市将继续对传销违法活动进行高压打击的态势,其中对涉传出租屋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整治的重点区域有三方面:
1、被市打传办列入2019年重点整治名单的6个片区、47个小区内的涉传出租屋;
2、南宁市2019年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攻坚战役行动整治清查出来的涉传出租屋;
3、公安机关及各城区、开发区打传队在打击传销行动中,查获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涉传出租屋采取相关整治措施。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科科长 金涛:对已确认为对涉传人员提供传销经营场所、居住场所的,我们将抄告打传专业队,对其停水停电停气,尤其是二次出租给涉传人员的,我们将对其严处重罚。对公安机关确认并查封的出租屋,我们将进行100%地立案,并100%地结案。第三,我们将对非法中介,以及通过中介手段出租的涉传出租屋进行严密地调查摸底。第四个措施就是对之前打击过的涉传出租屋进行清查整治的“回头看”。
记者 | 覃尚荣 钟鸣 实习 覃玉纯
编辑 | 刘慧
校对 | 李姗姗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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