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地铁上的小龙虾、榴莲饼、鸡爪还有蹦迪……
吃东西的,剪指甲的,霸座的...... 乘坐地铁时,大家常常会遇到一些不文明现象。10月26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日前发布,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不得在地铁内进食,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等。
坐地铁吃小龙虾 啃鸡爪 随地吐垃圾引起众怒
2018年12月12日,一名男子在北京地铁2号线上吃小龙虾,将小龙虾皮直接扔在地上,面对大家的劝阻也是十分嚣张。
目击者回忆称,其间车站的保洁人员分别在宣武门、和平门两次上车进行清理,但是清理过后很快,地上又是一堆的虾壳。当乘务管理员试图上前阻止时,这名男子并不买账,车厢内满满都是小龙虾的味道,地上也都是小龙虾的壳。其实类似地铁里吃东西的案例还有很多,曾经在上海地铁,一名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子,在地铁里啃鸡爪,时不时把鸡骨头吐在地上,引来乘客不满。
乘客对“不文明”坐地铁行为表示反感
除此之外,横卧在座椅上睡觉,车厢内脱鞋甚至把脚放在座椅上,还有小朋友顺着扶杆蹭蹭往上爬等等,地铁里的这些不文明现象总给大家出行添堵。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很多乘客都对“不文明”坐地铁行为表示强烈的反感。
交通运输部新规:7类约束性行为 10类禁止行为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发布。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据悉,《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1
7类约束性行为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2
10类禁止行为
拦截列车,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机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其实,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乱吃东西、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口水,这都是耳熟能详的,从小就开始不断重复的,最基本道德行为,乘车环境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维护乘车环境,抵制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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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综合整理自网络 新华网
编辑 | 蒙宛若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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