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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南宁一无业男子欲狠心杀害2岁小女儿,理由竟是“无力抚养”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南宁横县的施某却以无力抚养为由,蓄意杀害自己的女儿。近日,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施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施某今年24岁,无固定工作,与妻子卢某育有两女,小女儿未满3岁。施某的父母曾多次要求他们一家搬离自行生活,但施某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女儿,竟起了杀害小女儿的念头。


2019年1月14日下午,施某因生活琐事与父母争吵后,在房间里两次将小女儿头朝下重重摔在瓷砖地板上。 

被告人 施某:然后我也怀疑过这个小孩不是我的。为什么这么怀疑?因为我都是出外地工作,她经常跟外面的人聊天。还有其他做的什么事我是一律不知道的。


施某的父母听到响声冲进房里,赶紧将孩子送到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鉴定,孩子被摔致颅脑损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7月16日,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 他当时已经生了两个小孩,他认为他的大女儿已经读幼儿园, 抚养起来比较容易,花的成本不大, 小女孩才两岁多,所以抚养起来成本比较大,所以他就想说杀死其中一个, 来改变自己的经济或者生活的条件。



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施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被告人施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廖世健:本案中,考虑到被告人施某的行为属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且只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一级的后果。以及取得被害人的母亲谅解等情节。最终对被告人施某处三年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也告诫我们,当我们与家人发生矛盾时, 要理智,要多与家人沟通, 尽量将矛盾和谐化解, 而不是将怒气撒到家人,甚至是未成年小孩身上。否则,很容易造成家庭矛盾的升级, 造成家人受伤, 自己也面临被处刑罚的后果。



记者 | 横县台记者 商良坤 麦镔镔

编辑 | 王诗筠

校对 | 蒙宛若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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