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踞南宁苏卢村的涉黑团伙判了!首犯李平、李作和被判有期徒刑22年,75名成员领刑
从2017年底开始,一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盘踞在南宁市苏卢村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7月,南宁警方对这个团伙采取专项打击行动,抓捕一批犯罪嫌疑人。今天,法院对涉案的75名团伙成员进行一审宣判。
2018年4月,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通过群众举报,发现在南宁西乡塘区苏卢村一带存在一个特大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这个团伙不仅成员众多,而且涉嫌多种违法犯罪活动。警方介绍,该团伙通过组织、容留、介绍、强迫卖淫以及开设赌场非法牟取暴利,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贩毒、吸毒以及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等一系列犯罪活动。
随后,南宁警方用时近3个月,逐步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人员结构、活动规律、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锁定了包括团伙组织者李某某、李某和在内的100多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7月13日,警方对苏卢村二路至北路总共4万多平方米的城中村开展地毯式清查、抓捕行动。
警方抓捕现场 图源南宁警方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被告人李平、李作和在南宁市西乡塘区苏卢村,通过经营杂货店、摆放赌博机等迅速积累财富。2017年初,两人以宗亲、同乡为纽带,网罗李何胜、李志强等几十人共同实施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招募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扩充势力。
警方抓捕现场 图源南宁警方
现场:规定苏卢村一巷二巷三巷中,每条巷只能开两家按摩店,每家店每月向李平上交6000元,用于向公安人员寻求保护,逃避处罚。
随着势力的扩张,伴随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李作和、李平为首,以李何胜、李志强、刘振刚、李志勇、刘达荣为骨干成员,以蓝贤松、冯海钊、周玉辉、李何猛、张海诗、李何勇、李豪浜为积极参加者,以刘唐崖、刘雁、李作杰、刘贤能、刘梦萍、莫怡任、刘东华、刘丽君、刘雄、刘宇、刘军、李海顺、李露明、张猛虎、刘富华、刘业军、蒙凤兰、廖媛娟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缴获的赌博游戏机和部分涉案枪支 图源南宁警方
现场:为控制管理组织成员,在苏卢村组织卖淫、摆放赌博机,必须经过李作和、李平等人的同意,对赌博机进行统一管理,重大事项由组织者召集商议应对,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寻求保护,至案发时,共积累了800多万元人民币。
经法院审理认为,75名被告人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12个罪名。
根据7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法院依法对7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首犯李平、李作和,数罪并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11月21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原所长廖章宝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 图源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起,被告人廖章宝担任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所长。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廖章宝利用其担任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李平(另案处理)请托,为李平等人在西乡塘区苏卢村实施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三次收取李平给予的“管理费”人民币合计9万元。此外,廖章宝在多次收取李平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合计3万多元后,对明秀派出所抓获的涉嫌卖淫的多名女子予以释放。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廖章宝利用其担任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调解处理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大塘九队集体用地祥和盛城房地产项目纠纷中,帮助广西巨顺投资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分三次收受巨顺公司赵大军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6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廖章宝在归案后提起公诉前主动退出全部赃款138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廖章宝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追缴被告人廖章宝违法所得人民币138万元(暂扣于南宁市监察委员会),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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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廖伟生 凌北峰 蔡梦婕
编辑 | 王诗筠
校对 | 蒙宛若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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