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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倍惩罚性赔偿并公开道歉!环江2男子生产、销售“毒豆芽”,加入“AB粉”等违禁添加剂


1月15日,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在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结案,公益诉讼损害人韦某阳、卢某光自愿一次性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9546.56元,并公开在媒体上向广大市民赔礼道歉。这是全区首例食品安全类民事公益诉讼案诉前和解案例。


2018年11月以来,韦某阳、卢某光长期在生产豆芽时添加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无根豆芽激素”、“AB粉”,并在环江市场上销售。


2019年11月,质检部门在抽检中发现,两家销售的豆芽中均检出有4-氯苯氧乙酸钠的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2019年12月,韦某阳、卢某光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移送环江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环江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韦某阳、卢某光在生产、销售豆芽中添加违禁物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不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两名侵权行为人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和解请求。考虑到案中两名侵权行为人非法获利较少、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进行赔偿,经河池市检察院批准后,环江检察院决定在全区率先启动食品安全类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


1月15日下午,韦某阳、卢某光在环江检察院和环江财政局的监督下,将公益诉讼赔偿金上缴至国库。

致歉人 卢某光:本人所犯的错误深感内疚,在此向参与食品安全保护的单位、组织及公众道歉,并愿接受司法机关处理,本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保证今后合法经营,接受群众监督,希望得到谅解。




致歉人 韦某阳:经司法机关教育和处理,我深刻反省,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向社会公众真诚道歉,我承诺不再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毒豆芽”事件被曝光

大伙儿也不用因噎废食

小编接下来就教大家如何分别


好豆芽

是用清水发的,这种豆芽都不会太长,基本在5cm-6cm左右,而且有须根,根须有的还会很长,这都是正常的哈,闻起来是种淡淡的豆香味儿。


“毒豆芽”

就是往清水里加了药水发出来的。这种豆芽长的很漂亮,身体粗壮,身高很高,而且颜色洁白。除此之外,毒豆芽基本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根须,用手掐一下儿,断面儿会用水冒出来,而且吃起来还会有异味儿。




记者 | 蒙良涛 通讯员 韩璐璐

编辑 | 王诗筠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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