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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消防通道被锁一个多月,业主却要状告物业索赔,这事到底谁有理?

  小区里任何一位业主都不应该占用消防通道,小区物业对此具有管理权,但该怎么管,很多地方是各有各的方法。前段时间,南宁市盘龙居小区的一名业主就把车停到了消防通道上,结果第二天车被物业锁了。现在,这名业主要起诉物业公司,双方到底谁有理呢?


  6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宁市盘龙居小区,看到小区内一拐弯处停放了一辆两座新能源车,而这个位置已被明显标示为消防通道禁停区。目前,这辆车的右后车轮被上了大锁,车窗上贴满了纸条,这些纸条有两个内容,一是小区物业对该车主违规停放的警告,另外则是车主自己张贴的,他表示车被上了锁挪不开,并打算进行维权。看到记者的到来,小区业主纷纷发表了意见。


南宁市盘龙居小区业主  周女士:占用消防车道是不对的,然后物业他一开始他就会贴个纸条来提醒的,你看到这个纸条的话你就应该去找停车位来停车。


  原来,这辆车已经在这停放一个多月了,很多业主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久了车主还不把车挪走。就在记者等待物业人员到来时,车主吕先生突然出现了。他说,他是4月29日凌晨4点回到小区的,当时天色太暗,没有注意到这里是消防通道,谁知第二天一早就发现车轮被锁了。


车主  吕先生:停在这个地方我觉得我错了,但是我知道错的时候,我看到我的车被锁了,我移动不了,这才是关键问题,我不知道是谁锁了我的车,那我也不知道我该找谁去处理。(问:可是它这里不是贴了很多告示吗?)没有贴,当时没贴。


  那么,物业在锁车时真的没有告知车主吗?


南宁市盘龙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范先生:第一他车上没有信息,而且他车牌号也查不到信息,联系不上,所以第二天早上我才锁,锁的话我们已经打有函告示,盖有公司章。


物业公司:锁车时已贴告示单  车主拒绝书写承诺书


  范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带有时间水印的照片,上面显示,4月29日一早,他在锁这辆车时,已在车窗上贴了告示单,按理说车主看到后就应该知道要去物业进行处理,但吕先生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5月6日,吕先生的家人才找到了物业要求开锁。当时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吕先生的家人书写一份承诺书,但吕先生的家人没有配合,还因此闹了不愉快。


南宁市盘龙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范先生:要他写个按照消防大队要求写个承诺书,他不愿写,摔笔就走,写个承诺书,我们就开锁,其实并没有复杂,就是他自己不愿意写。


  现在,吕先生要起诉物业公司,并索要车辆受损赔偿。



车主  吕先生:我认罚,但锁我车的人也该赔,因为他导致我的车不能用,不能用了以后坏了。其实我不在乎这个钱,我在乎这口气,为什么要锁,他能不能锁。


律师:车主有理由提出起诉 


  那么,物业究竟有没有擅自锁车的权力,车主的诉求合不合法,这件事又该如何解决呢?律师表示,物业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应当采取消除、排除妨害的管理权,虽然锁车是较为常见和简单的方式,但并没有起到排除妨害的作用,反而使得妨害行为持续,所以是不恰当的,因此,车主也有理由提出起诉。


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宇航:这个事情按照现行我们的这个《物权法》八十三条,我认为物业应当是去移除业主的车辆,把车辆拖到合适的地方,至于其中的这个拖车的费用,由于妨害是由业主去造成的,因此那么拖车的这个费用和成本应当是由业主去进行承担。


记者 | 赵蕊 吴德彬

编辑 | 蒙宛若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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