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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敛财数十亿元,首犯十宗罪!梧州市“扫黑第一案”判了!

9月16日,一起备受关注的重大涉黑案件在梧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这起案件堪称梧州市“扫黑第一案”,共涉及54名被告人,首犯黎健坤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10项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11月17日下午5点,梧州扫黑除恶“猎狐1号”专项行动启动。行动当晚,梧州共出动400多名警力,组成60多个作战小组,对黎某坤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团伙成员展开集中统一抓捕行动。经过连续作战,包括黎某坤在内的一大批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冻结涉案资金达1.85亿元,现场扣押现金103万元、涉案车辆8辆、电脑8台,并缴获犯罪团伙活动资金账本、通讯设备等一批。今年6月15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这起重大涉黑案件,黎健坤等54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10项罪名。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黎健坤纠集亲属、朋友、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盗采河砂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了大量钱财,用以维系、支持组织发展、壮大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敛财数十亿元  故意伤害致1死5伤


      2009年起,黎健坤作为组织、领导者,以梧州市茂林投资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掩护,通过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借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对梧州市区桂江、浔江、西江水域采砂行业形成了垄断和非法控制,极大破坏了梧州市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到2018年10月,以黎健坤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盗采河砂、收取其它盗采船只的“保护费”“资源费”等方式,大肆敛财多达数十亿元,同时实施了非法采矿3起、故意伤害1起、强迫交易3起、敲诈勒索5起等等,共计23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1人死亡、2人轻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审判长:被告人黎健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7310万元。


其余53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来源 | 黄意文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罗豪 谢康 黄争明 梧州电视台 韦浩 广西高院 陈如凯

编辑 | 蒙宛若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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