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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酿”茅台、五粮液等12种假名酒销售,北海一夫妻双双获刑

今年的1月13日,广西新闻频道《新闻在线》报道了北海警方成功捣毁了位于合浦郊区一处平房内的生产假酒窝点,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近日(11月27日),这起备受关注的“合浦禁山假酒案”在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公开宣判,4名被告分别获刑2—5年不等,并被处罚金,最高达一百万元。



去年9月,北海警方发现有人在北海市的各大名烟酒庄、茶庄里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酒类,而且数量非常大。通过3个多月的蹲守跟踪,1月10日,北海警方兵分两路,在北海和合浦同时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捣毁了位于合浦郊区一处平房内的生产假酒窝点,现场查获各类品牌假酒1299瓶以及制假工具一批,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



记者:原来的酒是多少钱呐?

嫌疑人:原来的是十几元钱而已。

记者:兑上去卖多少钱?

嫌疑人:就卖100元到150元,有的可以卖到两百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林某为夫妻,徐某从网上自学制作假酒的技术后,租用合浦县人民医院禁山分院旁一平房,通过购买五粮液、贵州茅台、泸州老窖等名优白酒成套包材,并将低端白酒灌装入内以800—1200元不等的低价出售重新包装好的多种假酒,他的妻子林某负责协助送货。



徐某销售给被告人朱某、廖某夫妇非法经营数额达722300元;销售假酒给朱某信非法经营数额达17700元。



今年1月,北海警方在被告人徐某生产假酒的窝点内查获的贵州茅台酒、五粮液白酒等12个品种均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估价共计108万多元。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法院依法作对被告人徐某、林某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四十万元;被告人朱某、廖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四十万元。 





记者 | 莫元龙 刘娟远

编辑 | 刘慧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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