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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超20亿!中纪委披露北海郑琦涉黑案:广西多名官员为他“开绿灯”、撑场面


5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北海郑琦涉黑案的详情,该涉黑组织16年敛财超20亿元,背后多名“保护伞”为其“开绿灯”、撑场面。


以黑护商,利用黑恶势力打击竞争对手、铲除障碍;以商养黑,购买汽车、快艇等作案工具,组织手下成员吸毒等;官商勾结,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超900万元……种种恶行,均出自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手。



2020年11月,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分别判处郑琦等31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至一年不等。一审宣判后,郑琦等27人提出上诉。2021年2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对郑琦等26人的定罪部分;撤销一审判决中对陈武汉的量刑部分;判处陈武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笼络关键岗位人员成为“后台”“靠山”


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达十多年,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隐藏着哪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2000年,郑琦成立北海奇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合浦县山口镇两广大型批发市场过程中,郑琦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保安队,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参与暴力拆迁、强行施工。2001年1月,郑琦等人强行拆除国营山口汽车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至此,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郑琦一边壮大自己的队伍,一边拉拢腐蚀当地一些在关键岗位“用得上”的“保护伞”。在郑琦的围猎下,山口镇党委原副书记陈祖贤、镇政府原副镇长梁彦龙、山口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武汉等人,滥用手中的公权力,为其在征地拆迁中获巨大便利。


有了“保护伞”的纵容包庇,郑琦黑社会团伙更加肆无忌惮,很快就发展成为当地的“水霸”“电霸”“路霸”。



经查,2003年至2019年,郑琦向9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914.3万元。其中,412万元进入了曾先后任合浦县财政局局长、北海市财政局副局长的徐锡勇的口袋。这些贿赂款,正是徐锡勇为郑琦所在公司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地方债券资金等提供帮助的好处费。


陈祖贤、梁彦龙、陈武汉、徐锡勇……这些手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不仅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庇护、利用公职身份为该组织对外接待撑场面,有的甚至成为郑琦手下公司的副总经理、员工,乃至黑恶势力的骨干成员,具体指挥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协助郑琦管理全面工作。



受金钱腐蚀甘当“保护伞”


2008年,郑琦成立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整合此前掌控的公司资源,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实力壮大,势力范围由山口镇扩大至毗邻的沙田镇。


违法毁坏红树林、围堰圈地毁坏农田、驱赶渔船渔民……郑琦控制下的公司在码头建设中不断侵害沙田镇群众利益,当地居民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2013年,郑琦在得知大量群众计划到码头维权后,组织奇珠集团员工,并指使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超过100人聚集到沙田港码头,采用聚众造势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引发沙田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郑琦为首的黑恶势力的破坏力,在沙田镇不断扩大。


为寻求非法保护、平息恶劣影响,郑琦一伙又多次拉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合浦县山口镇原党委书记廖锡武就是收受贿赂者之一。在金钱诱惑下,廖锡武滥用手中权力,组织公职人员违规驱散维权群众,最终帮助郑琦顺利解决这一群体性事件。



“纵容、包庇他人非法活动,充当‘保护伞’”。合浦县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对廖锡武的行为有着这样的表述。除帮助平息沙田镇群体性事件外,廖锡武还多次与郑琦相互勾结,助长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嚣张气焰。


在得知上级要来检查、督查、暗访郑琦所属公司时,廖锡武私下向郑琦通风报信,以便其提前做好准备。在沙田港项目建设导致民怨四起、部分群众阻止施工时,廖锡武组织公安、渔政等政府人员现场维护项目施工。在非法抽砂船只进入沙田港锚地时,廖锡武安排人员对相关海域进行巡查,并协助、配合郑琦打击“竞争对手”,纵容、包庇其非法开采、售卖海砂。在郑琦取得的某公路项目建设中,廖锡武组织公安干警、村干部、征地拆迁办等力量,对部分钉子户违规强拆,推进项目施工。经查,2014年至2019年间,廖锡武先后分12次收受郑琦现金共计195万元。




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站台撑腰


甘愿为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不止廖锡武一人。


2013年,合浦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在任合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参与处置沙田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在收到3万元好处费后,庞学强对郑琦给予特殊照顾。而任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在沙田港项目建设中涉嫌违法犯罪的郑琦提供关照和保护,收受贿赂共计50万元。


合浦县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兵,同样是被黑恶势力收买的国家工作人员之一。担任合浦县山口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王兵多次为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开绿灯”。经查,2008年至2016年,王兵分16次收受郑琦给予的现金总计65万元。



2019年10月,徐锡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20年5月,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2019年11月,廖锡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6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2020年8月,王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种种行径,反映出涉黑涉恶犯罪形势的一些新动向:在政治领域侵蚀基层政权;在经济领域对部分行业经营形成非法控制,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社会民生领域聚众滋事、敲诈勒索、为非作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透过该组织及其“保护伞”的查处,我们更加明确,必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



来源 | 南天一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南国早报
编辑 | 王诗筠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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