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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南宁一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物管被罚5000元


近段时间,家住在南宁市荷塘月色小区的一些居民向消防便民平台反映,说他们一楼的门厅经常停满电动自行车,占了消防逃生通道,给楼上住户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8月16日下午,记者在荷塘月色小区7栋A单元看到,一楼公共门厅的电梯和逃生楼梯旁停满了电动自行车,记者数了一下,共有14部。



荷塘月色小区住户    张先生:我就怕这个电动自行车自燃,你看这里就是入口,一旦燃烧的话我们只能往上走,或者在家等待救援。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大队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朱丽斯:假如说发生了火灾,特别是晚上发生火灾的时候,相当于就把这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全部封堵了,很容易造成一个群死群伤一个事故的发生。




对于公共门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也很无奈,他们说平时会不定期进行清理,但还是会有住户推进来停放。为此,他们也将采取措施把电动自行车拦在单元门外。



广西金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荷塘月色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韦先生:把单元门那里做铁栏杆栏住,现在已经跟商家这边出了方案,近期在做材料,做完到时候我们就装。


为了消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问题,小区也搭建了多处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但依然满足不了全部业主的需求,而规划中的新停车点,小区物业表示推进存在难度。



广西金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荷塘月色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韦先生:我们原先是规划了绿化带做停车点,动用绿化带的话必须要小区里面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现在才有三分之一不到的业主签,社区这边也跟我们一起推进这个事件。


针对小区存在的这个问题,消防人员此前已跟小区多次进行沟通和指导,但从16日的核查情况来看,小区整改方面并没有什么进展。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大队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朱丽斯:根据物业不作为这个行为的话,我们需要进行一个处罚,是可以处2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如果说有些业主确实不听劝,那物业这边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上报消防。


17号记者也了解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第7项的规定,给予荷塘月色小区物业罚款人民币五千元的处罚。


这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实施以来

南宁市消防部门针对高层小区内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的

首张罚单



记者 | 廖伟生 崔小龙

编辑 | 韦欢恬 实习  陈煦阳  巫尚津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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