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买3个!柳州修改小区车位销售条款,此前有人一口气购买了753个……
今年9月中旬,我们报道了一位“神秘吴姐”一口气买下柳州华润凯旋门753个车位的事情,一度引发市民的热议,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10月29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进行修改,明确业主购买本小区的车位,最多不能超过3个。目前,新规定正向市民征求意见。
今年4月26日,柳州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
10月29日,柳州市住建局再次印发《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原《通知》中的四处作出了修改。其中,对第六条的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后,应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不得销售给该项目购房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对剩余未售出的车位,由原《通知》的“该项目购房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多个车位”拟修改为“该项目购房人可以购买不超过3个车位”。同时,对第八条规定,由原《通知》的“车位购买人在转让、抵押车位,经公示3个月,公示期满后,仍无本项目业主购买、租赁的可以出售、租赁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拟修改为“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购房人”,也就是说,小区内的车位只能转让给小区的业主。
住建部门表示,条款修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销售行为,保护购房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大家有意见建议,可以在11月11日前反馈相关意见到柳州市住建局房管科。
柳州市住建局房管科
联系电话:0772-2821140
邮箱:lzszjwfgk@163.com
记者 | 刘嘉 柳州台 刘双生 吴宇伦 梁静雯
编辑 | 王诗筠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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