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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有哪些套路?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








10月31日,天猫“双11”第一波售卖开启,京东“11.11”全球热爱季也正式启动,“双11”消费热潮持续升温中,昨天下午,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2022年第11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预付款、凑满减、送小样、拼团购 …… 最近,“双11”购物节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消费热潮。于此同时,网络社交平台上关于“双11”套路的讨论也开始增多,不少网友发布网购页面截图,显示商品总量越多,单价越贵,让人哭笑不得。



南宁市民 梁女士:就是可能看上去比较麻烦,要费一点时间。他那个价格应该是一整年,也差不了多少的。


此外,还有网友反映,直播间里,主播用分享领券、秒杀抢购、加送赠品等方式,吸引了流量,增加了销量,然而一对比发现,在直播间里耗费了时间,却并没有换来多少优惠。



南宁市民 钟女士:直播间的话我觉得其实跟旗舰店价格差不多的,就是小样,赠品多,但是我不需要那些赠品,增加我丢东西的量,这个我确实是不需要它。



针对各种商家套路,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于11月2日发布了2022年第11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平台,理性看待网红、明星带货,切勿冲动消费。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吴佳岭:消费者购物前请列好明细清单,根据自己的需要理性购买,不要受“特价”“秒杀”“限量”等营销手段的影响,临时地参与“返券”“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以免造成浪费,对于买回来但不满意的商品合理利用非现场购物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及时办理退货。



面对繁多复杂的促销规则,消费者要学会“去繁化简”。购买预售产品的,要明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发货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此外,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遇到消费纠纷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吴佳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注意保存购物的凭证,比如在促销活动时候的截图,商家承诺的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和快递单号等,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分的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投诉。



记者 | 韦嘉欣 梁钊 通讯员 熊至娟 何正君

编辑 | 韩雨萌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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