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三类股东”拟IPO企业预披露,其实没有那么兴高采烈
8月2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了许多IPO公司的预披露更新版招股说明书,出现了7家新三板公司身影,其中一度因“三类股东”问题困扰审核停滞不前的4家新三板公司龙磁科技、有友食品、博拉网络和阿波罗,赫然在列。
此前,拟IPO企业被要求清理“三类股东”,在会企业的审核也处于停滞阶段。此次新三板含“三类股东”拟IPO企业批量更新招股说明书,有媒体兴高采烈的称为这是一个积极而重大的信号,认为证监会即将放行三类股东问题,三类股东问题将不再构成IPO的障碍。但有的投行却持不同的看法。
龙磁科技、有友食品、博拉网络和阿波罗四家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中,均存在大量的资产管理计划和契约型基金,阿波罗有19个私募基金和7个资产管理计划,有友食品有18家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博拉网络也存在联合基金1号新三板基金持股0.57%的情形。
三类股东,之前之所以被认为形成IPO障碍,主要是因为可能存在股权不清晰、股权缺乏稳定性、甚至存在代持、利益诉讼等违法违规行为,滋生腐败寻租等,此外,股东超过200人是否存在上市前非法公开发行也是关注点,因此在国家重点强调穿透核查的监管形势下,三类股东处于严管、严审的局面。具体来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但对于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为拟上市公司股东的,在IPO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因存续期到期而造成股权变动,影响股权稳定性和股权的清晰度;此外,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背后往往有许多股东,在多个金融产品相互投资的情形下,股份代持、关联方持股、规避限售、短线交易,甚至利益输送等问题时有发生。
今年6月30日,证监会官方网站披露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马科技”,834864.OC)新三板转创业板IPO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参透核查,提及需要表明属于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的发行人股东情况,并需要穿透核查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具体反馈意见如下:2015年12月在发行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期间历次融资的具体情况,是否针对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履行备案程序并纳入监管;标明属于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的发行人股东情况,说明发行人股东适当性,法人或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直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
本次披露更新招股说明书龙磁科技、有友食品、博拉网络和阿波罗,其中阿波罗反馈意见提及股东适格性,关注私募投资基金是否已经按照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资管计划作为发行人股东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中的股权清晰要求,资管计划是否有资格作为发行人股东,上述情况是否构成公司发行上市障碍。有友食品的反馈意见提及做市交易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要求说明发行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是否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发行人的股东中是否存三类股东,即在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契约性基金持股的情形。龙磁科技反馈意见提及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是否履行审批程序,说明发行人股东适当性,要求穿透机构、基金股东直至最终自然人。
7月12日下午,圣泉集团官网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对《关于发展新三板市场的建议》的答复文件。2017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圣泉集团董事长唐一林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发展新三板市场的建议》,中国证监会以书面形式对所提建议一一作出了回应。关于“三类股东”问题,证监会表示正积极研究“三类股东”作为拟上市企业股东的适格性问题。证监会回复之中,并未表示会对三类股东问题进行放行。
因此, 对于有人兴高采烈的认为证监会对三类股东放行的观点,也有有投行认为:证监会一直认为由于三类股东造成股权不清晰、股东超200人、存在代持、利益输送、股东法人资格缺失等问题存在一定的上市障碍,因此在申报时要求清理,但许多公司没有清理就将IPO申请材料报到证监会,导致存在该类问题的IPO一直存在停滞阶段;对于三类股东占股权比例低于5%的,对股权影响不大的,证监会可能予以放行;但对于股东超过200人、三类股东股权占比较大,影响较大,并影响发行条件的,证监会有可能还是不会放行的;鉴于许多公司不清理、不撤材料,因此上会否决也是一个选择。
到底三类股东IPO是否放行,恐怕还需2个多月才会明了,等上述龙磁科技、有友食品、博拉网络和阿波罗公司IPO经发审会审核表决后,才知道证监会最终的态度,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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