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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吸入误区 10 问 10 答,这些坑千万别踩!

2018-01-03 成成成 呼吸时间


雾化吸入是呼吸科常见的治疗方法之一。雾化吸入药物直接作用于靶器官,起效迅速,疗效好且全身不良反应少。

但临床上,关于雾化姿势、持续时间、雾化液用量等方面仍存在众多误区。

今天,笔者将详细解答「雾化治疗的 10 个疑问」。

疑问 1:雾化姿势有要求吗?


雾化姿势可以选择站立,保持上半身直立或者半仰卧的姿势。正确的雾化姿势应该是患者感觉最舒适的姿势。

另外,考虑到雾化液倾倒的风险,所以不要完全躺卧。[1]

疑问 2:雾化治疗要持续多长时间?


通常雾化时间(给予一剂药物的时间)取决于雾化药物的量和进入雾化器的驱动气流量。药物用量越大、气流量越低,则雾化时间越长。

但实际操作中,随着溶剂的蒸发、储罐内药液的浓缩、气雾中药量的减少,气雾微粒将增大,雾化效果也会变差。

雾化吸入治疗时间一般以 5~15 min 为佳。[2]

疑问 3:雾化液,加多少量才合适?


由于雾化器本身的结构问题,临床常用的喷射雾化器,使用时约有 1~3 mL 的液体无法雾化,附着在挡板和储液罐内,这部分液体是无效体积(死腔容量)。

增加雾化器里的溶液量(填充量)能减少药物因无效体积导致的剂量损失比例,但这样也会导致雾化时间延长。

考虑到这两种因素,通常建议单次雾化液的体积在 3~6 mL 为适宜。[3~4]

疑问 4:雾化吸入,嘴吸还是面罩吸?


事实上,雾化吸入可采用吸嘴或面罩给药,但吸嘴通常是更优的选择

原因一,面罩吸入可发生药物在面部和眼部的沉积。尤其是在给予抗胆碱能药物时,这些药物的沉积可能会导致视力模糊、瞳孔散大和青光眼的恶化。

原因二,面罩给药时,药物也会经鼻腔吸入,导致药物大量沉积在鼻咽部。所以,雾化给药时应该优先选择通过吸嘴吸入,同时提醒患者治疗时紧闭双唇。

对于持续雾化治疗的患者,为了提高患者依从性也可以采用面罩雾化,但选用密闭性好的面罩,同时引导患者用嘴吸气。[5, 6]

疑问 5:喷射雾化的气体量如何调节?


雾化效果与气雾粒径大小及单位时间内的气雾量有关,而较高的气流量可以产生更多量的气雾和更小的粒径的气雾。

通常情况下,药液体积为 4~6 mL、驱动气流量 6~8 L/min 可产生理想的气雾量和雾化微粒。

有时为了雾化一下粘性较大的抗菌药物,可能需要较高的驱动气流量(10~12 L/min)。[2~3,7]

疑问 6:雾化时采用何种呼吸模式?


患者的呼吸模式影响着气雾剂在下呼吸道的沉积量。呼吸频率快且吸气容积小时,肺内沉积较少。

吸气流量过快,局部易产生湍流,促使气溶胶因相互撞击沉积于大气道,导致肺内沉积量下降。

当吸气容量恒定时,随着潮气量的增加、吸气时间延长,深而慢的呼吸更有利于气溶胶的沉积。

因此,应当鼓励患者在雾化时采用正常潮气量的慢呼吸模式,间断采用深呼吸的慢呼吸模式。[2,3,8]

疑问 7:机械通气时,如何雾化?


由于通气管道和加湿气体的原因,给机械通气的患者雾化会有大量的药液颗粒沉积于呼吸机回路。因此,机械通气的患者通常需要增加给药剂量一达到治疗效果。[10] 

给药时可将雾化器插入通气机回路,置于距 Y 形管至少 30 cm 。对于无创正压通气(NPPV)患者,可选择适合给药的装置予以串联进行气雾剂治疗。[3]

疑问 8:什么是雾化「治疗矛盾现象」?


少数患者在雾化治疗后支气管没有舒张,反而诱发支气管痉挛的现象,称之为「治疗矛盾现象」。

其产生的可能原因包括,雾化液非等张、雾化液中防腐剂或稳定剂诱发、雾化温度过低、对雾化液过敏等。

临床一旦出现「治疗矛盾现象」应积极寻找原因,同时注意避免使用含防腐剂的雾化药液。

也注意提醒患者由于雾化液的蒸发导致温度降低,雾化时应将雾化器牢牢握在手中减少雾化器温度的降低。[3,11]

疑问 9:如何减少雾化治疗相关感染?


与雾化相关的感染有:雾化器或吸入药物的污染,以及病原体在患者之间的传播。感染源包括:患者气道分泌物、残存的溶液以及患者的手。

因此,雾化器需要及时消毒、每位患者之间必须更换雾化器,同时尽量使用单一药液雾化。[6] 

对于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的患者,以 1:5000 的制霉素溶液涂抹口咽或者用药后及时漱口可以有效避免,口咽部白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3]

疑问 10 :如何避免雾化药物不良反应?


不同的雾化药物可能会出现不同的药物不良反应,如:

  • β受体激动剂雾化时可能出现心动过速、血压改变、精神状态改变、肌肉震颤等;

  • M 受体阻断剂雾化时可能出现口干、心动过速、视物模糊、排尿困难等;

  • 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雾化时出现口咽部不适、声音嘶哑等。

这些都是药物固有的不良反应,通常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在雾化治疗期间应该密切观察患者的变现,出现异常时及时停药。[2, 3]

注意:

  • 雾化治疗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给药;

  • 避免使用非雾化药物雾化给药;

  • 避免雾化对呼吸道有刺激的药物(如碱性药液、高渗盐水、蒸馏水、油性药液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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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干舒蕾

投稿及转载:gansl@dxy.cn

题图:Shutterstock

参考文献

1.Fink J B. Aerosol device selection: evidence to practice.[J]. Respiratory Care, 2000, 45(7):874-885.

2. 钟南山. 呼吸病学 [M].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2.

3. 蔡柏蔷, 李龙芸. 协和呼吸病学 [J]. 2011.

4.Burchett D K, Darko W, Zahra J, et al. Mixing and compatibility guide for commonly used aerosolized medications[J]. Am J Health Syst Pharm, 2010, 67(3):227-230.

5.Sangwan S, Gurses B K, Smaldone G C. Facemasks and facial deposition of aerosols.[J]. Pediatric Pulmonology, 2004, 37(5):447.

6.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呼吸治疗学组. 雾化治疗专家共识 (草案)[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14, 37(11):805-808.

7.Standaert T A, Vandevanter D, Ramsey B W, et al. The choice of compressor effects the aerosol parameters and the delivery of tobramycin from a single model nebulizer.[J]. Journal of Aerosol Medicine the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Aerosols in Medicine, 2000, 13(2):147.

8.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制定专家组. 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 [J]. 中华医学杂志, 2016, 96(34):2696-2708.

9.Duarte A G, Momii K, Bidani A. Bronchodilator therapy with metered-dose inhaler and spacer versus nebulizer in mechanically ventilated patients: comparison of magnitude and duration of response.[J]. Respiratory Care, 2000, 45(7):817-823.

10.Ari A, Atalay O T, Harwood R, et al. Influence of nebulizer type, position, and bias flow on aerosol drug delivery in simulated pediatric and adult lung models during mechanical ventilation.[J]. Respiratory Care, 2010, 55(7):845.

11. 冯玉麟. 成人慢性气道疾病雾化吸入治疗专家共识 [J]. 中国呼吸与危重监护杂志, 2012, 11(2):10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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